本期专题报告的题目是《文化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作者是人大国发院研究员林坚。
文化治理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对文化领域进行治理;二是以文化的方式进行治理。文化既是治理的对象,又是治理的手段和工具。文化治理包含文化管理、文化改革与发展等内容,应纳入社会系统工程的视野,整体观照,系统把握,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复杂系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文化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传统是国家治理体系形成的要素。文化开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文化兴盛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标志。文化软实力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灵魂。要做到文化治理主体多元化、文化治理方式规范化、文化治理对象分类化、文化治理理念兼容化、文化治理机制系统化。对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来说,文化是最深层、影响最为深远、经久不衰的因素。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都要以文化为载体。目前在文化领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文化分裂,缺乏整体意识;定位不清,缺乏文化共识;出现某种“文化偏执”;文化泛化;“文化过度”;存在文化混乱。要正确把握文化治理的重大关系,包括: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的关系,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文化各部门和行业的关系,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均衡发展的关系,坚持对外开放和维护文化安全的关系,保护文化传统与倡导文化创新的关系,文化体制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社会体制的关系,等等。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气神”,是一个国家的形象和“名片”。脱离了文化特征,一个民族和国家就失去了灵魂。在人类的生存和延续过程中,社会是整个文化的承担者或载体,是各种文化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各种文化功能相互整合的单位和代表者。加强文化治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加强文化治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要实现以下几个目标:第一,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第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第三,公民素质全面提升。第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全面繁荣。第五,全社会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增强。第六,中华文化创造力、竞争力显著提升,影响力不断扩大。文化治理的任务是:形成四个体系(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的文化创新体系,完善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形成两个体制机制(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治理体制,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形成两个格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要统筹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会治理、生态治理的关系,把文化治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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