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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烟行业的消费税设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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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中国烟民数量、烟草总规模和传统烟草规模都是世界第一,且遥遥领先。而在新型烟草的领域,美国的规模最大且领先较多,中国的新型烟草规模比重和电子烟渗透率落后于世界主要国家。世界主要国家传统烟草行业规模的排名和烟草总规模的排名类似。从2020年全年来看,中国的传统烟草零售额为2519.39亿美元,占世界的35.12%。美国紧随其后,其传统烟草的零售额为1077.69亿美元,占世界的15.02%。反观新型烟草,新型烟草的国际格局与传统烟草不同。从2020年的绝对额来看,美国的新型烟草零售额为209.38亿美元,占世界的36.89%,占据主导优势。中国的新型烟草规模在世界主要国家中排名第三,零售额为20.62亿美元,仅为美国的1/10。

国际上对传统烟草和电子烟行业的消费税设置了不同的计税方式。对于电子烟行业,欧盟、日本、韩国从量计征,美国各州从价、从量、复合计征均有存在。中国传统烟草的综合税负较高,而电子烟产品的综合税负较低。经测算,一包软中华的综合税负为60.82%。电子烟烟具的综合税负为30.41%,烟弹的综合税负为26.88%。电子烟存在较大征税空间。

在中国的电子烟消费税设置方面,如同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的国际经验借鉴,对电子烟烟具不征收消费税,对含尼古丁的烟弹征收消费税。本报告设计了七种方案。在净利润方面,呈现先增长后减少趋势。从单位产品的税负角度,随着从价税率的提高,消费税占价格的比例也逐步提高,烟弹的综合税负也逐步提高。其中,第七个方案“生产环节从价从量+批发环节从价从量”中,一方面在综合税负的衡量基准方面,我们测算电子烟的总税额占零售价格的比值约为35-45%;此时消费税的比值约为14-22%;一方面,考察了40%和45%综合税负下的税制设计情形下各种方案的消费税税率的执行方式。结果表明:在综合税负和两环节的从量税率不变的情况下,批发环节从价税率越高,生产环节的从价税率相应地会越低,净利润会越少。

基于传统烟草消费税的征收方式为第七种消费税设置方式,即“生产环节从价从量+批发环节从价从量”,电子烟未来的征管趋势将逐步向传统烟草看齐。但是,结合传统烟草消费税改革经历五次提高税率,本报告认为对电子烟的消费税征收也不会一蹴而就,一方面将从简单税制逐步复杂化,一方面会以阶段性地提高税率作为征收手段,以此不断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

在现有电子烟市场规模下,电子烟消费税税收规模小于15亿元,远小于传统烟草税收规模,随着消费税税率增加电子烟消费税税收规模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其中,税额最高的消费税税制设置为生产环节按35%税率从价计征,0.5元/mL税率从量计征,批发环节按11%税率从价计征,0.5元/mL税率从量计征,此时消费税税额为14.542亿元,占卷烟税收比例为0.34%。

目前我国电子烟市场方兴未艾,市场规模较小,电子烟消费税筹集财政资金的作用有限,抑制消费需求的功能较强,税额最高时销量降低了51%。但电子烟作为卷烟的替代品,未来渗透率有望持续提升,在传统烟草市场不断萎缩时将成为新的增长极,税收规模也将随之扩大。我国已形成了完整的电子烟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数量众多;主要出口国市场的稳定增长则为我国电子烟出口业务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但是,2021年11月和12月,电子烟监管政策密集发布。2021年12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发布公告,对《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3月11日,《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发布。同一日,《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出台,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电子烟管理办法》首先明确了电子烟的定义,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不包括已纳入卷烟管理的加热卷烟。这一规定,将电子烟的烟杆纳入管理范围,而此前争议烟杆具有电子产品特性。第二,在准入环节,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代加工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中,从事电子烟生产、代加工等企业要扩大产能,也要获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而在批发、零售环节,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和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只能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然后,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再从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第四,更受关注的是电子烟进出口的监管。比如,生产不在中国境内销售、仅用于出口的电子烟产品的企业,应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产品登记,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该企业生产的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如果目的地暂无相关要求应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因而,在中国电子烟行业监管密集出台背景下,电子烟行业加速迈向有序发展阶段,产业链上下游面临重新洗牌。

最后,本文的核心主题为中国电子烟行业的消费税设置的探讨分析,而电子烟行业的发展则需要基于行业的产业定位和政策监管,在政策监管不断规范和调整的大背景下,中国电子烟行业的消费税设置将服从于国家对电子烟行业的产业定位和政策监管。其次,本文表明电子烟消费税设置的可行性和对行业发展、上下游产业链间的影响作用;但是上文的结论和数据分析,有一定局限性。

中国电子烟行业的消费税设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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