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对进一步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城市更新的重点区域包括“三区一村”,其中城中村产权复杂性、功能多样性以及利益主体多元性的特点使它成为城市更新的最大难点。城中村更新长期面临着“改不动”和“改不完”两大难题,导致大城市形成了新二元结构,阻碍了大城市整体现代化发展。从演进过程来看,中国的城中村更新共有三种模式,城中村更新1.0模式主要由政府主导,交易成本较高;城中村更新2.0模式通过多元治理,解决了“改不动”的问题;城中村更新3.0模式在2.0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包容性”更新,解决了“改不完”的问题。本文认为,我国应该实施城中村系统更新行动,实现大城市整体现代化,具体内容包括:(1)实施城中村更新与非户籍人口可支付住房联动解决方案;(2)建构“二二四二”的新市民住房总体供给框架;(3)变“排斥性”更新为“包容性”更新;(4)通过“八化”同步推进市民化,最终有效破解 “新二元结构”,促进我国大城市整体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