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共建“一带一路”挖掘新动力、打造新平台的建设目标,需要实现“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的良好结合。中国与沿线国家客观存在的经济结构中的供需匹配是共建“一带一路”、实现合作共赢的必要条件;中国与沿线国家合作的良性互动模式和政策体系保障是共建“一带一路”、实现合作共赢的充分条件。共建“一带一路”的经济本质是创造并且实现“红利”。“红利”在微观上表现为实现合作共赢与多边共赢,在宏观上表现为助推全球经济平衡。要获取红利,在国家层面要开放合作,同舟共济;在企业层面要精诚团结、精心组织、精密施工、精细分红。
“十四五”期间共建“一带一路”、实现高质量发展可以从以下十条路径进一步推进:第一,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第二,建议制定“十四五”期间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专项规划。第三,构建国际产业链,助推国内国际双循环。第四,建议“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设立新疆、福建、海南等地区分论坛。第五,提高互联互通项目建设的数字化水平。第六,建设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的投融资平台。第七,建立公开透明的项目建设信息发布机制。第八,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合作建设国家的债务可持续性。第九,形成多元互动的人文交流机制的协调组织。第十,切实加强共建“一带一路”的软力量建设。
国发院政策简报第一百零九期:共建“一带一路”的基本理论与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