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发起“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已经有许多国内外企业积极参与到了“一带一路”的建设当中。对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在当前全球人口与自然资源约束条件下,“传统现代化”是无法实现的,因此“一带一路”建设的目标是实现“共同现代化”。目前 “一带一路”的建设主要面临着国际关系理论供给与跨国企业实际需求“脱节”、面向跨国企业的知识供应体系不匹配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构建全球商业共同体。全球商业共同体理论是“一带一路”的基础理论,具有横跨和平学、国际关系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来源。
全球商业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部分,是基于某个全球性商业场景的共同体,可以划分为利益共同体(或发展共同体)、价值共同体(和平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治理共同体)三个组成部分。构建全球商业共同体有三条主要途径:一是与市场利益相关者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共同发展,解决“发展赤字”,做全球发展的贡献者;二是与非市场利益相关者形成价值共同体实现积极和平,解决“和平赤字”,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三是与国际组织形成责任共同体实现改善治理,解决“治理赤字”,做国际秩序的维护者。
国发院政策简报第六十三期:全球商业共同体助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