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分税制为代表的财税体制虽然有助于激发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但随着时间推移,分税制运行逐渐展现出与社会发展要求不适应的一面。第一,地方政府职能行使存在“四重四轻”问题:重生产、轻服务;重企业、轻个人;重增长、轻公平;重当期、轻长远。分税制与地方政府职能行使扭曲的关联在于:事权划分不合理导致政府缺位和越位;税权划分不合理使得地方政府重企业生产、轻居民服务;对非税收入的依赖使得地方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现象严重。第二,我国经济增长方式长期存在创新不足、严重依赖投资、内需不振、资源利用率低和环境成本高等问题,分税制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关联在于:事权分配不合理妨害统一市场形成;共享税安排不合理刺激工业投资和产能过剩;地方税收结构不合理刺激房地产业畸形发展。目前分税制仍以激发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积极性为导向,未来应加快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解决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