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发生了调整,在国家治理方面发生了一些变化:第一,治理架构从过去的M型转向以M型为主同时强化U型特征,行政化的高压督导模式使得基层执行力度空前加强;第二,社会问题频繁爆发,政绩考核开始呈现明显的多元化;第三,经济由高速增长进入中速增长区间,支撑公务员薪酬的地方财力在支出刚性下已显不足。在上述背景下,公务员群体的激励出现了一些扭曲,这包括:懒政和怠政、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教条主义,刁难和腐败,人才流失。因此,有必要对公务员队伍的激励体系进行改革,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我们建议:第一,在央地关系方面,继续推进放权,发挥地方积极性;第二,在公务员薪酬体系方面,建立法治化、与市场接轨的激励机制;第三,在绩效考核方面,突出重点,综合评估,慎用“一票否决”;第四,在约束权力方面,以法治原则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第五,在容错机制方面,确立有限责任、精准问责的科学理念。
国发院政策简报第四十六期:重塑公务员队伍的激励体系 ——兼论央地关系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