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选登著名日裔美国政治学者弗朗西斯·福山的《关于中国治理的反思》和杨光斌教授的《“历史终结论”底色下的中国政治观察——对福山的回应》共两篇文章。
一直以来,关于中国政府及其治理问题都是福山的重点关注和研究领域。近年来,福山的两部新作——《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和《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都与中国主题有所关联。福山认为,他的这两部著作虽然在中国被广泛传阅并获得了大量的评论与意见,但也受到了相当大的“非议”甚至“误解”。本着对其中的一些关于中国政府性质与未来发展的观点作出澄清的基本目的,福山在回应文章中重点围绕其概念框架及其与中国现状的适应性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进而对中国政治系统未来可能的一些发展作出了分析与预测。
在基本的概念框架方面,福山延续了其前述两部新著中的基本观点,即当代政治体系主要由三组基本的制度性支柱组成——强国家、法治与民主问责制。在福山看来,一个合法的、运行良好的国家需要将这三种制度支柱放置于恰当的位置并使它们之间维持适当的平衡。一个拥有强大国家而没有权力约束机制的政治制度将不可避免地走向独裁制。相反,拥有民主选举和法制但国家能力虚弱甚至失效的政治制度也将无法为公民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当然,要实现这三种制度之间的恰当平衡是相当困难的,并且这种均势即使形成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变化。
从对中国历史的回顾入手,福山将其“制度三支柱”框架运用到对中国制度演变问题的分析之中。福山认为,相比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历史上的中国很早就是一个“早熟”的“现代性”国家,成熟的官僚制便是其中最为显著的特征,它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权力起到了制度性约束的作用。同时,基于儒家思想的道德因素也对权力形成了制约。此外,福山又从合法性的角度出发,围绕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历史传统和儒学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以及当代中国政府与这种传统相关联、偏离的程度进行了考察。最后,福山重点从加强法治和扩大政治参与的角度出发,对未来中国政治发展可能的方向与问题进行了分析与预测。
杨光斌教授在《“历史终结论”底色下的中国政治观察》一文中对福山的《关于中国治理的反思》进行了全面的回应。他认为,从知识论层面上看,福山的“现代政府的三个制度支柱”——强国家、法治和民主问责制是修正版的“历史终结论”,在知识论上存在严重瑕疵。所谓的“强国家”完全是韦伯式的观念上的,因为在很多发展中国家是“强社会中的弱国家”,不可能存在“强国家”;所谓有宗教才有法治之说完全不符合罗马史,因为基督教的流行是罗马帝国后期的事,而此前早就有保护产权的法律;所谓选举式民主才有问责则混淆了概念,因为选举式民主可能有政治稳定,但很可能是稳定下的“无效的民主”,对于非道德的、无效治理的政府而言,谈何问责?就中国历史看,中国并不似福山所言缺乏法治和问责,自古以来的“祖宗之法”和民本思想等便是中国特有的法治思想和问责机制,这些都是同时期其他王朝或国家不能比拟的。单纯以西方的选举授权作为合法性基础,不仅不符合中国人的政治秩序观,甚至也不符合西方的知识脉络。合法性应该是那些依据法律组建的、人民参与其中的、依据正义原则而有效治理的政府。依据这一标准,福山给中国开出的法治优先和党内竞争并行的“药方”显然并不完全适用,因为处于“世界时间”的中国已经难以按照福山设定的时间次序一步一步来,必须同步发展强国家、法治和问责政治,并在此基础之上实现更具包容性的目标——“有能力的有限政府”,其中,国家有能力、权力有边界、权力受约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三大核心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