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年度报告的题目是《城市系统运营与首都综合治理》,作者是人大国发院研究员、人大学报编审林坚。
本报告应用社会系统工程方法,对城市系统运营与首都综合治理等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主要涉及城市运营、城市公共安全、城市文化、智慧城市、行政区划调整、首都功能定位、世界城市与世界公民、“科技北京、人文北京、绿色北京”的协调、首都经济圈流域综合治理、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
(一)确立恰当的城市运营观。城市运营和管理主要应提供城市公共服务,满足构成城市单元的企业、机构和市民的各种要求。城市运营是一个系统工程,由许多因素组成,牵一发而动全身,不能在某一方面单闯独进、畸形发展,而应该全面衡量、整体配套,形成有序的结构和体系,各方面相互支持、相互协调。城市系统的协调发展,具有开放性、交互性和动态性等特点,目标是多方协同、结构合理、功能齐备、效益兼顾。要求系统内部各领域的发展子目标与总目标协同并互相协同,形成合理的结构,使各领域的功能得到最优化的发挥,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要建立城市协调发展的指标体系,以全面反映城市经济发展、社会结构、文化水平、人口素质、生活质量等各个方面。要走出“经营城市”的误区。
(二)保障城市安全。城市公共安全成为保障市民生命财产,保护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城市公共安全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
(三)保护城市文化。城市文化代表着一个城市的精神核心、创造力、社会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是城市的标志。城市文化保存城市记忆,明确城市定位,决定城市品质,展示城市风貌,塑造城市精神,支撑城市的发展。城市文化生活反映了市民整体的心理状态,是各种传统与习俗、思想与情感所构成的系统。
(四)建设智慧城市。智慧城市是继数字城市后的城市信息化高级形态,主要特征体现为:全面透彻的感知,宽带泛在的互联,精准管控,高效协同,智能融合的应用,以人为本,可持续创新。
(五)适当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循序渐进地进行行政区划调整与改革,既考虑历史的延续性、地理方位、文化背景等,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对于建设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国家将发挥巨大的作用。
(六)对首都功能进行准确、恰当定位。应考虑以下方面的关系:第一,国家首都与世界城市的关系;第二,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第三,区域协调与行政区划调整的关系;第四,历史文化名城与科技创新中心的关系;第五,旧城改造与新城建设的关系;第六,工作区与生活区的关系;第七,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第八,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的关系;第九,服务首都功能与北京自身发展的关系;第十,核心功能与非核心功能疏解的关系。
(七)“世界城市”建设要靠“世界公民”。北京建设世界城市,必须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培育“世界公民”。“世界城市”建设要靠“世界公民”,而“世界公民”只有在“世界城市”中才得以生存和发展。要吸引国际人才,利用和开发独特的文化资源,确立 “世界公民”意识。
(八)“科技北京、人文北京、绿色北京”的协调。科技创新是一个城市发展的支撑因素;一个城市的形象以人文因素为代表,城市形象体现出一个城市的文化、性格、魅力;生态环境影响宜居城市建设。需要综合衡量科技、人文、生态三方面的因素,只有它们协调发展,发挥整体功能,才能使城市让人们生活更美好!
(九)首都经济圈流域生态协调及综合治理。首都经济圈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五个省、市、自治区。许多河流跨界相互贯通,上下游联系紧密。随着首都经济圈的崛起和发展,需要关注流域水资源供给、饮水安全等问题,注重流域生态环境协调问题。这是影响生态安全、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质量的重要问题。
(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要着眼于长远,推进京津冀一体化,应确定总体原则,进行总体设计、总体布局。建议设立“京津都”或“京畿区”(即京津冀区域)。建议在新址设立新的国家行政中心;设立国际事务区;建设立体化交通体系。制定发展规划,必须要着眼于长远,要有宽广的战略视野,要有前瞻性和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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