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1 来源: 一财网 作者 邵海鹏
农经济是当今中国农业的现状。上世纪90年代后期,“三农”问题日益突出。此外,还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各种涉农部门“条块分割”。
从1991年到2007年,16年时间,一直坚持“去组织化”,导致出现高度分散的小农。10月31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三位一体’合作组织与新一轮农村改革”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可持续发展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温铁军如是表示。
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林认为,“三农”问题,不仅仅是生产问题,更多的涉及农村金融、流通和科技推广体系的建设与整合,这就需要发展合作组织作为有效载体。
2006年,全国人大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不过,这是在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上进行的合作,并不能很好解决“三农”问题。
温铁军认为,以前对于合作社的研究,比较偏重合作社的经济功能。但是,就世界范围来看,不应该简单将合作社作为经济主体,更应该注重其综合性。
改革开放后,我国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存在“分有余而统不足”的缺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该如何找到统分结合的基本经营制度的实现方式呢?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仝志辉表示,“三位一体”合作组织体系其实更有生命力,可以依靠基层合作组织的综合合作优势和纵向体系的金融、流通、科技等专业支持使得其既能覆盖多数小农,也有能力解决其综合服务需求,使得小农真正在市场经济中抱团自立。
通俗来讲,“三位一体”就是将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类组织融合在一起,进一步增强为农服务的流通、金融、科技三重功能。陈林表示,虽然说起来简单,但是这样的架构背后却有着深刻内涵。
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部教授徐祥临认为,计划经济是剥夺农业,无法解决市场问题。“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农业合作组织,把统一经营的“统”转换到市场经济的轨道上来,“三位一体”就是全方位保护农民利益。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说,合作化不是集体化。因为人们把合作化等同集体化,集体化又被妖魔化,所以就容易引起误解。
今年“一号文件”中指出,要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积极探索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办法。抓紧研究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宋洪远认为,这是未来合作社的新动向。
“三农”问题,是否会在此次三中全会中讨论?温铁军认为,如果对“综合性农民合作社”有所突破,对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有所认识、有所表述,对于中国的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等多方面,是有积极意义的。
参加此次研讨会的学者认为,“三位一体”合作组织可以作为新一轮农村改革致力推动的目标。
相关报道:
2013年11月06日 《中国证券报》: 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
据相关媒体消息,一份《关于日韩农协的考察报告》日前得到高层的重视。而近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浙江上虞考察,实地了解当地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在日前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和可持续发展高等研究院共同举办的研讨会上,学者普遍认为,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的“三位一体”合作组织可作为新一轮农村改革致力推动的目标。相关上市公司如益生股份、辉隆股份、圣农发展、罗牛山等值得关注。http://news.hexun.com/2013-11-06/159441555.html
2013年11月04日 财新网 :中国有望启动农协试点
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日前在浙江绍兴考察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建设情况,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推动农协试点。http://china.caixin.com/2013-11-04/100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