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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县域经济报]仝志辉:党的领导是农业农村兴盛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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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伟大民族复兴征途中的重要里程碑。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都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短板。但党中央高瞻远瞩,通过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通过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和全面开启乡村振兴战略,得以在建党100周年之际使农业农村现代化跨上新台阶。事实证明,再一次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历时性进步的关键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汲取历史经验,全面发扬党管农村工作的优良传统,不断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为党管农村提供政治纲领和法治保障,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条例》,为全面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提供有力遵循。农业部改为农业农村部,确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农村部合署办公,党还通过在“三农”工作领导体制方面的其他机构调整和制定重大改革方略,全方位改善了涉农工作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

党在加强对农村全面领导方面高度重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将改革作为改变农村面貌的关键一招。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在农村改革重大领域精准发力。早在2015年的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中,就对农村改革提出了完善的指导思想,将改革目标确立为不断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健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体制机制,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围绕这一目标,在五个关键领域的改革中持续努力,取得重大成果。

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方面,不断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培植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地逐步取消限制农民进城就业规定,完善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确保了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在农村土地改革方面,通过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农用地“三权分置”、宅基地改革等试点,使得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趋势进一步发展,使农村土地之上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以及各类土地上各类主体的激励和分配功能得到最大限度地体现,效率和公平兼顾,极大地促进了土地资源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基础保障和内生发展动力作用。

在农业经营体系方面,党中央提出了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目标,通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以小农户为主体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健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等,使得大国小农基本国情下,各类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共同发展,实现农业经营体系的社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带动了农户增收。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通过进一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引导农民发展股份合作,注重完善集体产权权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等权利。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获得重大进展,多数农村地区完成改革。

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方面,通过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加大商业银行对“三农”支持力度、做好小微普惠金融服务,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大投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日益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的产品供给更加到位。

党领导的这五个关键领域改革和其他改革,使得我国农村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体制机制得到重构和加强,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农业农村包容性发展,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农村地区实现。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

原文链接:https://www.xyshjj.cn/newspaper-2021-7-8-5-16595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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