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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文稿] 王莉丽: 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需“两手抓”
来源:光明网 nads01

    

       2014-08-14   来源:红旗文稿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 王莉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从2009年中国举办第一届全球智库峰会至今,中国智库经历了高速发展的五年,一批以建设现代化智库为导向、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为目标的智库迅速成立。在这样的热潮之下,中国智库数量从2008年的全球第12位跃居当前第2位,实现了量的巨大飞跃,但是创新能力与影响力依然与西方智库存在很大差距,与中国的大国地位极不相称。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关键在于:要逐步培育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智库思想市场,同时制定有效规制,形成智库思想市场“培育”与“规制”相辅相成的两翼,共同构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思想创新与有效管理的机制,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决策依据。

 

  一、逐步形成中国特色智库思想市场并进行有效规制的必要性

  “智库思想市场”,是指从事公共政策思想生产的知识分子与其需求方(主要是政府,其次是企业、公众)通过各种媒介进行的思想商品交换活动。从20世纪初早期智库的出现和发展开始,美国和欧洲的智库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全球最为发达的智库思想市场。欧美智库之所以能够成为思想创新的工厂、产生强大的影响力,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归结于开放的市场环境、充足的市场需求、高质量的思想产品和全方位的市场营销。从欧美经验来看,欧美智库思想市场的发展主要基于自由市场理论之上,但也存在一定的政府干预,比如美国政府通过法律、税收等方面对智库的发展进行有效规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特色智库思想市场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完全同样的模式之上。针对最发达国家的研究表明,政治制度塑造了市场及经济常规。政治制度能够通过限制或者赋予政府制定特定政策的能力来塑造市场,市场有多种形式。

  经过35多年的探索,中国已经走出了一条适应中国政治、文化环境的经济发展模式。就“智库思想市场”而言,目前我们还处于思想市场的培育期。一方面,我们需要进一步开放和培育智库思想市场;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对其做出有效规制,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智库思想市场。

  中国特色的“智库思想市场”需要政府有效规制的原因主要基于两大因素:一是“智库思想市场”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它与其他商品市场相比更容易出现市场失灵;二是智库的形成与发展深深扎根于政治、经济、文化的土壤中,并对世界各国发展的方方面面产生深刻的影响。中国智库还处在发展模式的探索阶段,但在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承担着极为重要的功能。

  从市场失灵的维度来看,市场存在政治、分配、社会化、伦理等方面的局限与失灵,而智库思想产品所具有的公共性、社会性、政治性、超前性、全球性、扩散性和其以追求影响力而不是利润为目标的特点,使得“智库思想市场”更易出现市场失灵,从而也更需要政府的规制。比如,就智库思想产品的公共性和社会性而言,一个按自己利益行事的消费者,不具有自愿为智库的公共产品生产捐助的动机或经济刺激。另外,在完全自由的思想市场上,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智库所关心的首要问题是消费者的直接需要,而对关乎社会长期发展的国家战略研究等投资大、利润小和风险大的项目,就势必缺乏必要的资金和人员投入,这样在智库思想市场上就出现了市场失灵,而解决的办法就是政府的有效规制。

  从中国智库目前所承担的具体角色和功能的维度来看,中国智库核心角色和首要功能是为决策部门提供可操作的政策建议和高质量的智力支持。其次,在政府、公众和政策研究界之间搭建公共政策探讨的平台,搭建知识与权力的桥梁,为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提供更多渠道。第三,推动公共外交,构建价值观传播网络,提升中国软实力。第四,进行政策教育,引导公众舆论。从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所承担的这四方面功能可以看出,中国语境下的“智库思想市场”必然不同于普通的商品市场,也不同于欧美国家的“智库思想市场”,它表现出更强的政治性和社会性,更需要政府对其发展进行有效规制和引导。

 

        二、中国智库发展现状与问题

  当前,中国智库基本形成了官方、大学和民间智库共存的局面,专家通过政策建议参与国家治理的思想被普遍接受。但是与欧美成熟的智库思想市场相比,中国智库在思想的创造、传播与消费的整个过程中还很不成熟。另外,最近几年,在智库建设的热潮之下,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

  首先,从整体发展规划上来看,中国智库没有形成官方、大学、民间三种类型的互补机制,存在严重的发展不平衡,无论从智库数量还是影响力上,官方智库都处于绝对核心地位,民间智库处于边缘状态,具有中国特色的智库思想市场还处在发展初期。这种不平衡严重限制了中国智库的思想创新活力和国际竞争力,也成为中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瓶颈。从欧美智库的成功经验来看,官方、大学、民间智库共同构建一个自由竞争、功能互补的思想市场。官方思想库直接为政府服务,提供信息和政策分析,但是很难产生新的思想。大学附属思想库承担着培养学生和政策研究的双重任务,主要从事长期性的战略研究。中国智库的整体发展未必要复制欧美的模式,但目前在中国智库发展中,不同智库类型之间的优势与劣势已经初步显现,亟须在整体规划上有所调整,从而发挥不同类型智库的优势。

  第二,近年来,在中国智库高速发展的热潮之下,一部分智库在运行机制和研究团队建设尚未完善,还未有高质量思想产品的情况下,即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影响力的拓展,长此以往,中国智库的影响力将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对于中国智库的发展而言,目前我们处于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探索阶段,中国特色的智库思想市场还处于培育期,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打好基础,做好研究,真正做到了思想创新,才能进一步发展到影响力拓展,并且要平衡好思想创新与影响力拓展之间的关系,避免走向过度商业化的道路。在这一点上,近年来,思想产品过度商业化的趋势在西方智库界愈演愈烈,已经成为欧美智库亟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第三,世界各国智库不断加强对中国进行智库公共外交的深度和广度,而目前中国智库公共外交与欧美国家智库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远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国际关系的需要,主要问题表现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的智库数量较少,智库公共外交的意识和能力较弱。这有待于中国新型智库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和中国智库思想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高。所谓“智库公共外交”是指智库作为一种积极的公共外交行动主体,通过开展跨国议题的政策研究、智库间的国际合作与人员交流、智库间的国际会议以及智库舆论的国际传播等活动,利用各种传播媒介与方式,与国外智库精英和公众进行对话与沟通,从而影响他国公共政策制定和公众舆论。“智库公共外交”的根本目的是增强本国的文化吸引力和政治影响力,塑造有利于本国发展的国际舆论环境,促进和平发展。

  第四,在目前中国的社会大环境下,中国的大学智库最具备成长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国智库的必要条件;推进中国大学智库建设,对于国家发展和民族崛起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相对于官方智库和民间智库而言, 大学智库的建设与发展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无论是在信息获取、人才资源、独立性还是在改革空间上,大学智库都具有很大的潜力和弹性。但与此同时,大学智库由于缺乏稳定科学的组织架构与有效的管理机制,在政策制定领域还没有充分发挥出优势。

 

       三、中国特色智库思想市场“培育”与“规制”的建议

  建设中国特色的智库思想市场需要“两手抓”:一手抓逐步培育,一手抓有效规制。从培育的维度:

  第一,要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智库思想市场,推进中国智库的市场化转型。政府在宏观上把握中国智库的整体发展布局,在政策、法律、税收上为思想竞争和知识创新营造一个公正、宽容的环境和自由、稳定的平台,保证智库思想市场的逐步形成和健康运行;要进一步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将决策咨询纳入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对智库思想产品的购买机制,通过制度保障政府对智库思想产品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决策公示和信息公开力度,实现决策信息获取方式和沟通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第二,加强大学智库建设,让大学智库首先成为中国思想创新的“发动机”。智库思想市场的整体繁荣和创新能力很难在短期内一蹴而就,在现有中国智库中,首先重点扶持一批具有创新潜力的大学智库,让这批智库在政策、资金和人才上都“先富起来”,作为改革的试验田带动智库产业的整体发展。与此同时,对于大学智库的发展,要充分考虑到其核心研究人员大学教师的多重角色(教学工作、学术研究、政策研究、社会服务),构建一个学术研究与政策研究良性运行、互为促进和补充的机制环境。另外,要逐步推动大学智库与政府机构之间的“旋转门”。

  第三,对于民间智库的发展,在市场准入上给予一定倾斜,重点鼓励部分民间智库的发展。要充分发挥民间智库在国际交往中的重要作用,有选择地扶持一批民间智库进行智库公共外交。这一方面可以推动智库市场的多元化发展,另一方面可以使中国民间智库成为政府与国内民众和国际民间组织沟通的重要通道,促进中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和提升国际形象。在政府思想产品采购上,要建立决策咨询的项目招标制度和思想成果的政府采购制度,实现政策研究资源的动态优化配置。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智库,确保具备条件的各类民间智库也能平等参与竞争。

  第四,借鉴欧美智库在智库运行机制、人才管理和思想产品营销上的成功经验,让中国智库思想产品尽快与国际思想市场接轨,成为中国软实力构建的重要部分。重视课题研究中的全球意识和国际视野,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交流渠道和平台作用,重视内部运行机制与国际接轨,扩大思想产品的国际传播。

  在中国特色智库思想市场逐步形成的同时,为了补充市场失灵的不足、增进效率、促进公平、保持稳定,建议政府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有效规制:

  第一,从市场准入政策上,对智库的数量、类型以及资质进行规制,以此从宏观上把握智库思想市场的整体发展布局和市场规模。

  第二,通过制定税收政策对智库所从事的思想生产与传播进行规制。要在税收政策中明确界定什么样的智库机构可以享受税收减免,并且要明确指出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智库机构所从事的思想生产与传播不能介入政治过程。

  第三,在智库产品的采购上,政府作为最大的需求方,可以从市场需求主体的角度,对供给主体智库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生产内容进行规制,从而让市场和政府共同发挥作用。

  第四,为了预防智库思想产品在市场交换中所可能产生的舆论失控,政府对于智库思想产品的生产与传播,可以分为内部和外部两种类型。对于某些研究领域,政府可通过政策、法律等硬性规制的方式允许其在内部进行生产、传播与消费,但不能进入外部市场。

  第五,要建立专家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改变专家咨询无责任风险的现状,减少专家咨询的随意性,对专家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如果决策咨询导致重大决策失误,对相关专家要追究责任。

  在世界各国的智库发展道路上,每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对其智库发展模式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而这些智库又对国家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国智库的发展将会在借鉴世界各国智库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逐步探索,形成服务于国家繁荣和民族进步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

 

       原文地址:光明网 http://theory.gmw.cn/2014-08/14/content_125390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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