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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评论] 董天美:中国社会组织如何走出去
来源:凤凰评论 hmj

推动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最重要的是解决缺乏资金、缺乏专业人才、缺乏项目经验三大难题。


尼泊尔地震发生后,中国是最早到达尼泊尔提供援助的国家之一,中国政府第一时间派出中国国际救援队、军方救援队和医疗队等多个团体赶赴灾区。此次救援是近年来中国政府采取的最大规模的海外救援行动,与此同时,与中国政府反应同样迅速的还有一个主体——中国社会组织。


中国“社会组织联合体”海外救援首试


从汶川地震到芦山地震再到鲁甸地震,中国的社会组织一直在探索网络化的运作模式,形成多种形式的社会组织网络,有序参与到救灾工作中,和政府的救援工作形成互补和整合。此次尼泊尔地震,中国的社会组织第一次以联盟的形式参与到海外救援中。


尼泊尔8.1级地震当晚,基金会救灾协调会即与北京师范大学共同召集基金会救灾协调会成员机构代表和其他相关机构召开第一次协调工作会。会议决定成立“尼泊尔地震-中国社会组织信息协同平台”(简称“信息协同平台”,英文缩写CNC-Nepal)。


4月26日,“信息协同平台”在中国扶贫基金会召开第二次协调工作会,为保证中国民间组织安全、有序、有效参与救援工作形成协作共识,内容包括:尼泊尔地形地势复杂,语言沟通不畅,建议缺乏相关专业能力和救灾经验的队伍不要前往灾区;有关前往队伍做好行前准备和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有关部门做好备案并加强日常沟通,充分考虑当地政府的统一救灾部署;救灾物资需符合当地民族及宗教特色需求;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应尊重当地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等内容。


长期以来,众多社会组织如何在灾害救援时有序进入、理性参与、有效沟通一直是不容忽视的问题,经过多次的尝试,“芦山模式”、“鲁甸模式”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组织参与灾害救援的里程碑事件,形成“社会组织联合体”已经成为共识,但是中国社会组织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海外救援尚属首次。此次行动是否可以在中国民间救灾领域称为“尼泊尔模式”尚需商榷,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是必然趋势。


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突破点在灾害救助


推动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最重要的是解决缺乏资金、缺乏专业人才、缺乏项目经验三大难题。从这次尼泊尔地震救援中看,能够参与到海外救援行动中的绝大多数是像壹基金、爱德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这些具有雄厚资金实力的基金会,而资金来源相对窘迫的社会组织,目前能看到的只有卓明灾害信息服务中心等机构参与了地震信息搜集发布的工作,谨慎投入跨国救援这种高成本的项目,对于处在起步阶段的中国社会组织而言也是表现其成熟度的重要方面。随着中国近年来对外援助项目逐渐增加,政府、企业、社会组织都有不同程度的参与。对于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而言,现阶段中国社会组织的人力、物力、财力水平还不具备在海外开展长时间在地项目的能力,所以灾害救助领域将成为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的突破点。此次尼泊尔地震中国社会组织的集体亮相体现出了其专业化水平和国际化诉求,而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在于如何整合参与海外救援的基金会,使其与中国政府有效协调,共同树立有能力、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第一,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救援机制,降低跨国救援成本。此次基金会救灾协调会牵头发起的“信息协同平台”是探索联合救援机制的有益尝试,出国救援首先要过的就是“语言关”,对于尼泊尔这种发展较为落后的国家很难在地震灾区第一时间找到翻译志愿者,而各家基金会也不会有充足的人才储备,这就需要由“信息协同平台”的前方大本营统一和中国政府派出的救援力量对接,由政府调配专业人才为社会组织提供支持或者社会组织可以以团队的形式加入到政府的救援力量中,实现资源整合。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参与救援的社会组织要主动向“信息协同平台”报备,各家组织要严格遵守平台章程,由前方大本营分配任务,再由救援队分头执行,使平台的“总目标”和各家组织的“分目标”相统一。


第二,推动政府授权、民间主导的对外援助方式。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中国的对外援助经历了由单纯经济援助向平等磋商互利共赢方向发展,援助模式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社会力量融合”方向演变。多年来,中国对外援助多是在政府层面进行,为援助国家在基础设施、人才培养、国家能力建设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民间参与程度滞后,使当地民众对中国援助缺乏切身感受和认同感,甚至受到外媒影响曲解援助目的。针对这一问题,中国亟需改变援助方式,社会组织可以尝试从两个层面介入:一是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委托参与国际援助,破除资金瓶颈;二是社会组织承接海外中资企业委托参与企业社会责任项目,提高项目的专业化水平。第一个层面侧重于灾后重建阶段,让社会组织做政府在灾后重建中的“使者”,提高灾害援助的可持续性;第二个层面侧重于项目的常态化运作,属于社会组织走出去的较高层次。


第三,搭建中国社会组织和国际组织间的合作平台。按照成员的性质分类,国际组织一般可分为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间组织。在灾害救援时,对于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一般是由政府与他们对接,直接捐助。但是,国际非政府组织在灾害救援中的作用也不容小视,比如国际计划、国际美慈、救助儿童会都是具有极强专业能力的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国内基金会一般采取的方法是将INGO吸引到中国来,获得他们的资金和专业能力支持,随着国内基金会能力的日益增强,中国社会组织也可以尝试借助他们的海外项目“走出去”,鼓励具有良好资质和能力的中国社会组织参与更多的国际和区域民间组织联盟,开展行动或倡导项目,以获得更多参与国际事务的机会,向世界发出中国的声音。


探索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的路径一直是一项值得研究的问题。此次尼泊尔地震救灾是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的关键节点,只有逐步在地区和全球层面上提高我国社会组织的能见度,拓展其活动与影响力空间,才能使这一领域从“应对式外交”向“主动式外交”转变。国家应建立对社会组织参与国际事务的支持性制度,重点选择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从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逐步使其走向国际化,拓宽我国公共外交的领域和渠道。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http://news.ifeng.com/a/20150609/43938444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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