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09
02
[瞭望] 仝志辉:三问资本入农
来源: nads01

       2013年09月02日  来源:瞭望观察网      

       城市工商资本正大规模进入农业,几乎每一个农业生产的链条都活跃着资本的身影。但《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查采访发现,工商资本投资经营农业水平参差不齐,目的各异,缺乏有效的引导和规范,个别地区甚至出现资本通过土地流转,改变耕地用途的现象。
  本刊不久前披露的“重庆九龙坡区金凤镇博士农业科技园成别墅区”的报道即是典型,这一项目租用金凤镇白鹤村1000亩土地,计划修建二层管护房和温室大棚,其中包括500亩别墅,目前已经修建了上百套。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农业和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仝志辉则担心,大规模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几乎占据了农业生产的全部链条,从个案和具体时间段观察,可能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但“从长远和全局考虑,它削弱了农民从全产业链条获取利益的能力,导致农户后续自我发展动力和能力不足,不利于农业深层问题的解决”,他对本刊记者表示。
        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发展的难题,着力点在于激活农村自有资本,加强农业综合服务体系的建设,维护好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根本利益。
        仝志辉说:“农业最赚钱的领域是生产之后的加工、购销、流通等环节,目前,这些环节的利润基本上是被资本占有了,农户获利的比例很低,这不利于他们的长远发展。”
  仝志辉还担忧,如果当前大规模资本入农成为一种政绩考核指标,地方政府出于短期政绩需要,则可能和资本形成利益同盟,这必然损害当地农民长期发展的动力和利益。
        如果在一个更加宏观和长远的背景下分析,一些受访专家认为,大规模城市资本进入农业,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中的深层问题,尤其是农民职业能力发展和收入增加难题。
  仝志辉以为,当前农业商业化和农业产业化主要表现为农产品交易市场的扩大、龙头企业的出现,这样的农业市场化是将农户边缘化的,实际上是一种由农户以外的资本力量主导的农业市场化。
  这一现实导致分散的农户经济要实现自己的利益存在巨大的困难:一是由外界资本主导的商业化,使农户与市场对接时必然面对巨额的外生交易费用;二是在面对龙头企业时,农户处在谈判的弱势地位,无力通过争取合理价格赢得自身合理利润。这一趋势会不断削弱分散小农从农业全产业链获取利益的能力,导致后者对于资本的依赖性日益加大。
  梳理国内目前资本与农户合作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通过政府直接征地,让农民变为市民或农业工人,资本占据土地进行经济经营;其二,户企合作,农户以土地入股,企业以技术、厂房等入股,实行保底分红;其三,产业园区模式,企业流转农户土地,支付流转费,农民在园区打工,收入来源于土地租金和劳务性收入;其四,社企合作模式,农户成立合作社,合作社与企业联合。
  审视上述合作方式,农民尤其小农都处于被动地位,难以帮助他们加入到生产环节之外的加工、销售等利润丰厚的领域,获取足够的经济回报。
  尽管“一号文件”明确指出,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但是部分受访专家认为,由于在信息、经营、技术等方面的巨大差距,在大部分地区,分散的小农不具备与大资本公平谈判的能力。
  受访专家同时表示,并不是要否定资本参与到现代农业中来,而是要鼓励和引导他们投向更加需要和适合的农业领域中去。仝志辉举例说,可以引导城市资本在农业技术推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优势。
从根本上解决现代农业发展难题,推动农民增收,需要新的思路。
  在仝志辉看来,解决当下“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矛盾”的核心目标是在市场环境下确保农民基于从事农产品种植和销售而获得社会平均利润,可以持续进行农产品生产,从而确保农民收入增加和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得到满足。而实现这一目标,下一步改革的核心在于如何更好地促进农户经济的组织化。
  他建议,现实之策在于激活农村自有资本,建立和完善农业综合服务体系,为农民主导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条奠定坚实基础。
  “农村缺乏资本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大量的资金、资源、资产,未能完全提供给农民、农业,甚至还有外流。多数农村地区,仅是农户储蓄就有很多,但就是没有合理的金融体系使其用于服务三农。”仝志辉说,“现在我们引导甚至鼓励资本大规模下乡,是没有找准根本原因。”
  在他看来,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让农村自有资本发挥出应有的力量,同时,把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完善起来,为农民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提供全方位服务和支持。
  从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层面来看,受访专家指出,“坚持和完善家庭承包制基础上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一直被作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但在政策和实践中往往直接被理解为家庭承包制。如今,在家庭承包制已经确立的背景下,“完善”的重点应该放在“统”的经营层次。并且,不能笼统地把现在被划入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多元主体都叫做统一经营层次,因为它们之间有竞争,且并不都以农户利益为中心。
  仝志辉说:“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的核心应该是构建一个可以不断成长的统一经营层次,在统一经营和农户分散经营之间发展一种扶助农户的利益关系。”
  受访专家认为,上述战略要求政府将政策的重点放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领域,资本则可以在农业科技研发、推广等领域发挥优势力量,以实现“一号文件”中所阐明的目标: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关于我们|加入收藏|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2014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累计访问量:14210214 访问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