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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 张云飞:民生问题是“维权创稳”的突破口
来源:北京日报 nads01


      2015年01月26日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张云飞(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在现实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维稳怪圈”:越是重视和加强社会稳定,越是引发和加剧社会冲突。究其原因,就在于稳定工作一度出现了价值迷失,只是为了稳定而维稳。

        尽管我们认识到稳定工作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和任务,实际上,却在很大程度上将防范和化解**件作为稳定工作的重心,而忽略根据具体情况查找**件发生的原因。事实上,绝大部分的**件是由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的权益受到无端侵害而诉求无门、解决无望的窘况造成的,甚至是由于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具有维权自救的性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研究所发布的《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2(2014)》显示,环境污染是导致万人以上**件的主要原因,在所有万人以上的**件中占50%;劳资纠纷是导致千人至万人**件的主要原因,在此类**件中占36.5%。但是,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却将“维权”行为看作是不稳定的因素,将“维稳”视为绝对的至上的价值。这样,就颠倒了维权和维稳的关系。

       这样的一个后果是,稳定政绩考核呈现了反向作用。稳定是大局,必须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将之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但是,由于简单地采用稳定一票否决制,反而导致了影响甚至是颠覆稳定的后果。例如,由于过去单纯以信访数量的多少为考核标准,结果一方面引发了民间的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甚至是恶性上访,另一方面引发了一些地方的常态截访、异地截访甚至是暴力截访。这样,就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

       创新稳定工作模式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作为稳定工作的根本目标,将稳定工作目标的人本化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统一起来,进行系统设计,形成整体合力。总体上,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必须在发展、改革、稳定、民生四者构成的整体框架下,确立“以人为本的稳定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一是在正向指标上,必须将人民群众对稳定工作的知晓度、信任度、满意度、参与度和支持度作为考核评价的基本指标,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断完善稳定工作。二是在负向指标上,必须对未经民主协商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贸然进行征地、拆迁、改制而引发**件的责任者依法严肃处理,必须对暴力征地、暴力拆迁、暴力改制、暴力维稳的责任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在激励机制上,在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统一的前提下,必须将维护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作为选拔、重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四是在否决方式上,在坚持党委领导的前提下,要将上级否决与下级否决统一起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否决中的作用;同时,要依法引进第三方力量(社会稳定评估机构)对稳定成效进行科学的考核评价,必要时采用第三方否决。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处理维权和维稳关系的要求,我们必须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据此,我们必须将稳定工作的重心从“威权维稳”转移到“维权创稳”上来,从“强势维稳”转移到“民意创稳”上来,将加强以民生问题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化解稳定难题的突破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征地、城镇拆迁、企事业单位改制等方面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社会稳定。

 

        原文地址:北京日报 http://bjrb.bjd.com.cn/html/2015-01/26/content_2524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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