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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智库】部分地区商品房预售制仍有存在必要,取消预售的条件还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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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提交提案,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同时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

周世虹认为,商品房预售制度,开发商将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转嫁给了购房者;先预付房款后交房,不仅让购房者承担了本应由开发商承担的资金成本,还会导致开发商挪用、占用资金,项目烂尾,购房人无房可住等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国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况伟大对搜狐智库表示,商品房预售制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一条以极低成本向购房者融资的渠道,解决了房地产开发商及时筹措资金投入商品房开发的资金周转问题。同时考虑到房价上涨预期,购房者也乐于将购房款提前交付给开发商。

况伟大认为,在楼市供过于求的地区,房价本身处于下行区间,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利于防止开发商将风险转移给购房者,也有利于防止库存过剩。但在楼市供不应求的地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的条件还不成熟。

他分析称,对于购房者而言,预售商品房相对于现售商品房有价格优势,且能增加购房者抢到商品房购买资格的可能性。同时,对于开发商而言,预售商品房提供的资金可缓解资金周转问题,有利于增加商品房供给,缓解楼市供不应求的局面。

“总体上一线城市楼市还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二线城市供不应求的局面也还未完全改变。”况伟大说,在这些地区,商品房预售制还有存在的必要性。

他也指出,相较于大型房企有能力进行多元化融资,中小型房企的融资能力不足,取消预售制后有可能导致中小型房企破产。

对于取消公摊面积,并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况伟大强调,这虽然无法明显降低购房者的购房压力,但会使得开发商少了暗箱操作的空间,房价也变得更为透明,有利于保障购房者的权利,同时会削弱开发商的利润率。

况伟大还建议,防止开发商欺诈购房者,还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信息披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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