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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林坚:激发和增强全社会创新活力
来源: 林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决定》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并列,放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部分,凸显其重要性。

改革开放是活力之源。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聚焦建设美丽中国,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扩大开放,必须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深化外事工作机制改革,参与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通过改革开放,内引外联,革除弊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创新创造的活力充分涌流、竞相迸发,让经济社会发展永葆生机活力。

社会活力是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是高质量发展的突出体现,也是提升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重要标志。社会是一个自组织复杂系统,社会发展有其内生动力。发展生产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必须更好发挥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社会活力突出表现为人的活力,包括人的思想活力、精神活力、行动活力、表达活力、交往活力、自由全面发展的活力,等等。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满足人民群众物质生活需求基础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需求。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

实现活力和秩序的动态平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应当而且能够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活力和秩序是有机的统一体,需要充满活力,而这种活力必须是有序的,寓活力于秩序之中,建秩序于活力之上。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实现活力和秩序的有机统一,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只有保持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才能不断地释放发展活力,保持动态平衡。有效协调活力和秩序的关系,才能确保全面深化改革有序进行、行稳致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保持活力和秩序的动态平衡,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蓬勃动力和创新活力,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保障,为推进强国建设和复兴伟业奠定基础。

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决定》指出:“必须增强文化自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文化创新能够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创新意识、倡导创新精神、完善创新机制、营造创新氛围,有利于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敢于开拓的精神风尚、营造勇于变革的文化氛围。建构一个好的文化发展机制,创造良好的文化生态,创新创造的活力才能不断迸发出来,才能激发整个民族、社会成员的创新意识,不断提升整个国家的创新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总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

(作者林坚,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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