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国将加快推进国企国资改革。不同的国企应该如何推进分类改革?激发改革动力,又要如何构建分类激励机制?今天,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发布《新时期新国企的新改革思路》,多位学者就分类改革展开讨论。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今年初指出,2017年将加快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实,包括全面推进中央企业分类改革,落实中央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及配套措施。
在昨天的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联席所长杨瑞龙表示,没有必要对所有的国有企业都进行市场化改造,而是从产品性质、行业特性两个维度客观制定功能导向的分类方法,分类进行改革。
杨瑞龙:垄断和公共产品类型的领域,我们认为一般来说比较适合搞国有国营模式,就是国家所有、国家经营的模式。提供的产品具有排他性,但具有自然垄断特征,这类国有企业一般宜采用国有控股模式,进行股份制改造,但国有资本应具有控股地位。
针对私人产品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杨瑞龙说,原则上完全走向市场。
杨瑞龙:经过30多年的改革,我们有一批在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是很有效率的,如果我们没有证据证明这类国有企业的竞争优势来源于行政垄断和来源于政府歧视性政策,没有必要非要强制性的让国有企业完全退出。只要是他接受市场原则,有效率,就让他生存下去,但是需要对这类企业彻底股份制改造,产权多样化,而且产权结构要开放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金碚,也强调了分类改革的重要性。
金碚:它不仅跟民营企业不一样,国有企业自己也不一样,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是要分类的,眉毛胡子一把抓就搞乱了。
只有分类改革,才能对症下药,同时,改革动力机制一定要推进。中石化原董事长傅成玉就曾直言,要有保护企业领导者改革担当的环境。
傅成玉:调研中,听到比较普遍的反映是干得好的没认可,干得不好有考核,有了争议没保护,出了问题要追责,干得多毛病多,不干事的最快活。在这种外部环境下,国企内部形成了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提意见的不正常现象。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联席所长杨瑞龙表示,对改革者一定要有适当保护机制,还要有分类的薪酬激励机制。
杨瑞龙:处于公益类领域国有企业通常实行国有国营模式,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薪酬应当参考公务员薪酬标准,采用年薪制,并适当引入成本控制奖励。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通常要在引入战略投资者基础上改造成国家控股上市公司,需要对企业内不同身份经营者采取不同激励机制。在纯私人物品领域,就是市场化激励。和分类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