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垃圾焚烧是目前全球主流的城市垃圾处理方式,对比可能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更大污染的填埋方式拥有很大优势,但仍然会产生少量二噁英等致癌物质。中国学者用经济学模型对其健康损害和社会成本进行了测量。
3 月 22 日,《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评估报告》在中国人民大学发布。该报告分析了北京三座正在运营的垃圾焚烧厂、以及规划中的八座焚烧厂的排放数据,得出结论:每进入焚烧厂一吨垃圾,市民需支付价值 764 元的二噁英致癌健康损失;而如果预先进行妥善的垃圾分类再进行分类焚烧后,每吨入厂生活垃圾造成的健康损失将降低 187 元。领衔该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宋国君指出,通过对比全量焚烧和分类焚烧的全社会成本,进一步验证了前端分类的必要性。
宋国君等人的报告,是根据 2015 年北京市常住人口数据,再结合垃圾焚烧厂公布的二噁英数据以及风向预测全市各落地点浓度计算出的。结果显示,北京市二噁英可能致癌人数之和为 241 人 / 年,如以每年人均住院 1 次计算,241 人健康成本为 14.3 亿元;而假设经过妥善分类,生活垃圾含水率从 60% 降低至 10%,根据二噁英致癌风险计算,每年致癌人数从 241 人将降低至 182 人,减少 1/4 的致癌率,每年健康损失降低 3.5 亿元。
二噁英属于持久性有机物,其半衰期可达数十年以上。二噁英不仅通过空气进入人体,也通过沉降进入土壤、水体,为人体接触后,或被植物吸收、动物食入后再由食物链进入人体。宋国君带领的研究团队,根据美国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价办公室(OEHHA)推荐的方法,计算出了广义人群(population-wide)对二噁英暴露的 70 年致癌风险。
研究者发现,对总致癌风险贡献最大的为母乳,其次为泥土摄入、农作物、牛肉,贡献率分别为 60%、30.7%、4.5%、2.1%。可见人的婴儿时期,由于主要食品是母乳,是二噁英排放的敏感人群,少儿时期则会因为泥土摄入而面临较高风险。
根据 2015 年的数据,该报告计算出,北京的垃圾焚烧厂每燃烧一吨垃圾,除了 764 元的健康损失,政府财政支付给工厂的补贴总数为 325 元,其中包括处理费 163 元,电价补贴 60 元,底灰处理补贴 43 元,税收优惠 32 元,建设费用 20 元,土地费用 4.9 元,渗沥液处理补贴 0.4 元。此外,政府财政还需要为每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转运支付社会成本 1164 元。全过程的社会成本为 2253 元 / 吨。
垃圾焚烧厂的运营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支付的垃圾处理费、焚烧发电新能源电价补贴支撑。根据住建部发布的《" 十三五 " 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至 2020 年,中国垃圾焚烧设施将增一倍。而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 年)》及公开报道的建设进度,至 2018 年,北京将新增八座焚烧厂,焚烧厂数量达到 11 座,年焚烧量达 597.2 万吨。
这也意味着更多的二噁英,和随之而来更大的健康成本。报告计算出,如果不能进行垃圾分类减量,彼时北京市民的健康损失将达 267.3 亿元,即 4476 元 / 吨,是 2015 年的六倍。同时,十一座焚烧厂生活垃圾管理全过程社会成本将达 373.2 亿元 / 年,即 6250 元 / 吨,是 2015 年的三倍,相当于 2018 年北京市 GDP 的约 1.33%。
报告指出,如果妥善实施分类减量,实现垃圾源头分类、厨余单独处理、可回收物资源回收利用,使得生活垃圾减量三分之二,其管理社会成本将比 2015 年降低 64%。
不过若分类减量目标实现,北京市已建和在建的 11 座焚烧厂中三分之二将存在闲置风险。报告指出,若产能过剩,要警惕中国台湾地区曾出现的 " 抢垃圾 "、" 烧工业垃圾 " 的污染之路。
报告认为,中国目前实行的焚烧电价补贴,将本应由地方财政承担的焚烧处理费以电价形式转移给社会,刺激了焚烧企业对垃圾增量和扩大投资的需求,帮助维持了不分类现状。报告建议用焚烧垃圾处理费来体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的全部成本,使社会成本显性化;建议对非居民生活垃圾征收 1000 元 / 吨的焚烧处理费,而不是现在的 300 元 / 吨,并严格按照实际排放量计量收费;实施垃圾焚烧全市统筹,坚决遏制 " 一区(县)一焚烧厂 " 格局出现;确立权责一致的生活垃圾管理主责部门;建立目标明确的北京市生活垃圾源头强制分类减量规划;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生活垃圾管理统计信息平台,实现生活垃圾管理信息全面彻底的公开。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认为,城市垃圾的治理应当遵循污染者付费原则。市民的垃圾分类行为也应被规定为一种付费方式。" 如果说靠市民自愿分类,需要很漫长的宣传教育,因此必须要建立强制垃圾分类制度,同时也要加强监管。" 他认为,不监管,垃圾分类很难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