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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 01

“地方选举与城乡治理”系列论坛首次研讨活动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7-01-01

2016年12月29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社会转型与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地方选举与城乡治理”系列论坛第一次研讨活动在科研楼A座815会议室成功举办。来自民政部城乡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司、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中央财经大学、中山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乡镇论坛》杂志社、《文化纵横》杂志社的十一位专家学者,围绕“治理视角下的选举程序改进”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国发院社会转型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冯玉军教授首先介绍了人民大学国发院和社会转型与法治研究中心的基本情况,并结合亲身经历,分享了对地方选举和城乡治理有关议题的理解。国发院社会转型与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我校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仝志辉教授从村庄共同体建设的角度评估了村委会选举双过半规则的实际运行情况,分析了这一规则在城市化快速发展和人口高度流动背景下遇到的挑战,提出了理解村委会选举制度的共同体优先原则,并就改进村委会选举制度提出了统一性和多样化相结合的原则,就改进双过半选举规则提出了有操作性的建议。国发院研究员、我校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孙龙副教授以多项调查数据为基础,描述了1993年以来代表选举参选率的发展变化趋势,比较了村委会选举投票率与代表选举投票率的差异,建议有关部门改变参选率越高越民主的观念,在调查、统计和报告投票率之时,应当求真,求真比求高更重要。中山大学法学院孙莹副教授从比较立法的角度,就如何反贿选进行了深入分析,在贿选的定义、贿选的惩戒、选举的监督三个方面,美国、日本以及中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地的反贿选立法有一些相似的制度经验,建议我国大陆地区的反贿选立法应进一步明确贿选与其他选举贿赂行为的区别、明确贿选的形式和法律后果。我校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马得勇教授以比较案例和问卷调查数据为基础,评估了基层选举民主创新、民主恳谈和有票决程序的协商民主创新三种地方创新模式对治理绩效的影响,认为三种创新均在一定程度上改进了地方治理,然而基层选举创新和有票决程序的协商民主机制,改进治理绩效的效应更为显著。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刘金龙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蒋劲松教授、民政部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司杜炜副处长、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孙保军副主任委员、昌平区选举办公室朱征科长、《乡镇论坛》苏捷主编、《文化纵横》编辑部徐书鸣主任围绕本次论坛的专题报告进行了点评,并就地方选举和城乡治理的相关议题进行了交流。最后,在仝志辉教授的主持下,与会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和媒体人士还就“地方选举和城乡治理”系列论坛的议题设置和组织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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