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EN
10月 23

回天治理创新论坛第二期在中国人民大学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19-10-23

2019年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社会转型与法治研究中心、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回天有我社会服务联合创新实验室、华北电力大学回天治理研究院和北京联合大学首都法治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第二期“回天治理创新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成功召开。来自政府、高校、企业的多位专家对回天地区基本情况、社会组织发展、基层社区治理、社区物业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主旨发言、点评和讨论。



会议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围绕城乡基层治理展开,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仝志辉主持。


首先由“回天有我”联合创新实验室执行负责人刘烨介绍了回天地区治理历程、现状及展望。刘烨回顾了回天地区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起点和背景,介绍了回天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分析了其成因。刘烨就此展开,介绍了三年行动计划快、稳、优、治的治理思路,计划安排的“三攻坚一示范”四大领域17项具体任务,以及“回天有我”社会服务在软性社会治理方面的尝试。最后,刘烨就一些常见的问题做了辩疑,并总结了回天行动计划的意义。

随后来自北京联合大学北京社会建设研究院崔英楠教授做了“北京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困境与路径选择”的主旨发言。崔英楠老师的分享分为三大部分:第一是明确了社会组织的定义,然后介绍了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困境和应对策略。崔英楠老师指出,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居民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各类活动的社会组织,是社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之一,具有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特征。但崔英楠老师认为,社区业委会是否为社区社会组织的类型之一还有待进一步商榷。其次,崔英楠老师从六大方面总结了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困境:包括顶层设计和基层落实的反差、居委会和社会组织地位的反差、社区社会组织与居民的小众参与大众疏离的反差。最后,在应对策略方面,崔英楠老师强调,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由国家、立法和基层政府三大方面共同发力。


在评议环节,昌平区委研究室的朱文杰副主任分享了昌平地区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朱文杰指出,昌平区社区社会组织总体发展趋势良好,尽管数量不多,但非常活跃,像“唱好一点”、“回龙观社区网”等都回天地区的品牌,在参与基层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委领导十分重视区内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要求市民政局和区政府联合打造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示范区。昌平区最近制定和推出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的管理细则》、《社会企业的认定扶持办法》,完善政府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的方案,回应诸如“项目不能跨年度”、“经费不能合理支出”等问题,昌平区和回天地区也在积极搭建平台推动社区与社区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与多元参与。


之后,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刘金龙做了题为“我国城郊型社区基层治理变迁的逻辑”的主题发言。刘教授梳理了我国城乡关系发展历程,认为城市在农业文明中兴起,城乡相互依存而协调发展,城市社区建设不能忘记“农村基因”。然后以卢沟桥乡、广州市城中村治理为例,讲解了城郊型社区建设和治理的复杂性以及地方的创新经验。他认为,社区治理不能只是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的延伸,社区是生活在其中的人们集体的生活和精神家园,如果把社区搞没了,政府将不得不直接面对千千万万分散的居民。城镇化是一个全面的社会-制度-文化过程,是农村地缘亲缘文化与城市单位制相互渗透和融合的过程,需要政府机制、市场机制、社会机制、社区机制共同推进,党建引领是重要的抓手,以文化、道德、精神文化家园的重建是核心内容。


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冯丹结合自己多年社区研究经验和最近在成都考察的收获进行了评议。冯丹认为,现在讲社区治理一定理解“新时代”这三个字,一定要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一定要理解现在社区治理的落脚点应该是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做探索,一定要理解中国特色的社区治理一定是党建引领的。冯丹在此基础上谈了几点关于社区治理的认识:第一,社区治理一定是以自治为基础的共治、法治、精治、善治;第二,社区治理是在党委领导下的五权协作机制,包括党支部领导权、居委会执行权、业委会监督权、物业的市场权和社会组织参与权;第三,社区治理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上中下联动的扁平化治理体系;第四,社区治理是政府、社会力量、市场力量、智库、居民五方全面参与的治理机制。


会议第二单元主要围绕物业治理问题进行深度讨论,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显洋主持。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副教授陈鹏做了题为“物业管理如何纳入社区治理——基于北京物业管理的思考”的主旨发言,从六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物业管理与社会治理的问题。他首先从《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切入,总结了“物业管理”设问逻辑从“产业问题”变为“维稳问题”,进而变为“民生问题”的三次发展,并总结认为物业管理本质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治理问题。在“社区治理”的政策定位上,从已颁布的相关规章中解析社区治理的概念语境与谱系,并总结社区治理的政策目标。在物业管理制度设计上,陈鹏教授总结出“四梁八柱”,其中“四梁”指的是物业管理的业主自治(自组织治理)、专业服务(市场治理)、行政监管(层级治理)、党建引领(元治理)这四项治理机制,“八柱”指的是业主大会制度、管理规约制度、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物业承接查验制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物业保修金制度、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制度和物业项目备案制度这八项制度,他认为只有通过各治理主体的结合与补充,完善各项制度,才能实现良好治理与社会稳定发展。在此基础上,陈鹏教授总结了业主主体长期缺位、物业费难解等等北京物业管理中八项突出的问题以及北京市物业管理的诸多突破性实践经验。最终以对北京物业管理立法的二十条务实建议作为总结,认为应通过高度重视业主组织建设,确立业主的物权主体地位、降低业主大会启动门槛,完善业主大会登记备案制,大力倡导酬金制收费模式,严格遵循建管分离原则,坚持市场性和公益性集合,积极发展红色物业,深化物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设立市-区-街道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等等方式完善北京物业管理立法。


随后,多位专家结合陈老师的发言进行了深度讨论。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教授李丁对回天地区的物业公司数量与规模、物业收费标准、物业经营收支、业委会成立,部分小区的自救实践做了介绍。总结认为,小区规模超大、甲方缺位、市场机制不完善、多重集体委托代理等问题导致比通常情况下更为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和搭便车困境,制约了物业治理水平的提高。建议在参照借鉴信托物业公开透明,强化党建引领的基础上,对比研究村庄治理与集体合作经济管理和社区治理与共有物业管理的异同,深入研究三委交叉任职在落实党建引领,降低基层自治组织化成本,提高基层公共治理水平上的价值。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陈建国老师以北京上地西里和江苏无锡两地两个“两委交叉任职”的案例对比了不同物业管理模式的治理效果,论证了物权法基础上合作治理的先进性和可实践性。强调社区治理研究不能忽视住房制度改革这个制度前提,社区公共事物(neighborhood commons)是基于共有产权基础上的事物,物权法治基础上业主组织和居民组织交叉任职形成的合作治理,有助于超越社区治理行政化或不作为的困境。


北京联合大学首都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杨积堂教授从“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角度,提出了在传统社区治理与物业公司运行之间存在三个根本性错位——角色错位、主体错位、定性错位——制约着物业治理的现代化发展。然后,杨积堂教授列举了北京丰台怡海花园社区、北京朝阳区八里庄街道、昆明五华区和平路社区和珠海横琴区“物业城市治理”等四个物业参与社区治理的典型案例,向大家展现了当代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的发展趋势,并分享了自己对物业治理未来发展的四大思考:一是理念转变,从“物业管理”向“社区治理”转变;二是眼光转变,从“眼里只有物”向“眼里要有人”转变;三是企业性质转变,部分物业公司要从传统的市场企业向参与社区治理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企业”转变;四是机制转变,要从传统的“三社联动”向依靠“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单位、社会企业、社区居民”相互协作的“五社联动”转变,要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势,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础上加上“共商”。


企业代表来自和家生活科技集团城市更新业务总经理姚京生围绕劲松项目,向大家分享了城市老旧小区更新与治理面临的挑战以及愿景的创新尝试。老旧小区由于房龄大,人口老龄化严重,缺少物业商业空间,加上物业权属问题,成为物业企业的“禁区”。愿景集团进入项目小区后,围绕3600户1万居民做工作。在坚持党建引领的基础上,现场推行“三个基础一件实事”工作。推动企业化、标准化物业服务,夯实基础物业管理工作;成立党建共同体,搭建社区共治主体基础,将物业企业、党支部、街道、楼门长志愿者合作起来;通过社群活动奠定共治的互信基础。在此基础上,引入社会化养老服务,深挖居家养老的潜力。各项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



之后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晋军、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朱晓红、北京市社科院副研究员李洋、北京市市委党校谭小燕等都结合自己的研究做了简短发言。



本次“回天治理创新论坛”讨论热烈,成果丰硕。与会各方对这种有政府、高校、企业共同参加的论坛模式给予高度评价,希望继续参与第三期论坛,并建议吸收更多居委会、业委会、社会组织等社区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到论坛讨论中,为回天地区治理创新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