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王英津:台湾属于中国是事实,也是国际定论
发布时间:2025-05-09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也是台湾光复80周年。台湾回归中国是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战是人类历史上一场规模空前的反法西斯战争。战争不仅给各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也促使国际社会深刻反思和重新构建国际秩序。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作为反法西斯的战胜国,参加了对战败国进行战后处置的相关国际会议,并与其他主要战胜国一起签署相关国际法文件。台湾回归中国是反法西斯胜利的重要成果之一,也是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1943 年 11 月,面对反法西斯战争即将取得胜利,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开罗举行会议,讨论如何协调对日作战以及战后对日本的处理等问题,并于 12 月1日发表了《开罗宣言》。该宣言明确指出,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这一规定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它确认了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台湾回归中国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该宣言所表达的三国共同意志,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中国领土主权的尊重,同时也明确了日本侵略行为的非法性。
1945 年 7 月26日,中美英三国在波茨坦会议上发表《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该公告第八条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这进一步强化了台湾回归中国的法律地位,使得台湾回归中国成为战后国际秩序中不可动摇的一部分。该公告作为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对日本的行为以及战后国际秩序的构建产生了深远影响。
1945 年 9 月 2 日,日本政府正式签署《日本投降书》,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这意味着日本承认了其在战争中的失败,并同意履行包括归还台湾在内的各项规定。该投降书的签署标志着二战的结束,也标志着日本将台湾交还中国是其必须履行的国际法义务。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该投降书具有毋庸置疑的法律效力,它使得台湾回归中国这一国际法律文件之规定得到了日本的正式确认并开始执行。
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正式宣告“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并在台北举行“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至此,中国不仅从法律上,而且在事实上收复了台湾。次年,中华民国政府在南京制定“宪法”,10余名来自台湾的“国大代表”参与了“制宪”及之后的“行宪”,台湾在宪法上成为中华民国固有疆域的一部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这一政权更迭没有改变中国单一国际法主体的性质,也没有改变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继承并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包括对台湾的主权。两岸未统一是中国内战的延续状态,而非主权分裂。
台湾回归中国是反法西斯胜利的重要成果。二战期间,中国作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东方主战场,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通过《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等国际文件,台湾得以回归中国,这不仅是对日本法西斯侵略行为的有力惩治,也是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的重要体现。这一成果维护了国际正义,恢复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主权,为战后国际秩序的建立奠定了法律基础。
在当今国际形势下,维护台湾回归中国这一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成果,对于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国际社会应共同努力,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维护国际法的尊严和权威。各国应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文件的规定,支持中国政府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各种挑战,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只有坚守历史真相和国际法原则,才能确保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繁荣,防止类似的侵略和分裂行为再次发生。同时,这也提醒我们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国家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以更好地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台独”分子为了实现其分裂中国的野心,试图否定上述国际法文件的效力。然而,这种做法是极其荒谬的。首先,这些国际文件是在二战期间由多个反法西斯国家共同制定和签署的,具有广泛的国际认可度和合法性。它们代表了国际社会的共同意志,是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基石。其次,这些文件所规定的台湾回归中国的条款,是基于历史事实和国际法原则的公正裁决,是对日本侵略行为的否定和对中国主权的尊重。“台独”分子歪曲历史事实、挑战国际法权威的言行,注定以失败告终。
(作者王英津,系中国人民大学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