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国发院发布国内首个《中国电子商务诚信发展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1412月10日,以“网络诚信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2018中国网络诚信大会在京举行。本次大会由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联合主办,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网信办副主任刘烈宏,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任贤良,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张首映,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理事长马利出席大会并致辞。来自政府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社会组织以及媒体代表等200余人参加了本次大会。
大会首次发布了由人大国发院与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联合研究编制的全国首个《中国电子商务诚信发展报告》,人大国发院首席研究员陈稹代表课题组做了专题发言。
陈稹在发言中表示:近年来,消费互联网在中国得到了广泛普及和应用,以商品和服务为主体的电子商务行业保持持续快速增长态势。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22.69万亿元,同比增长11.2%,其中商品、服务类电商交易额21.88万亿元,同比增长17.1%。
陈稹认为,市场经济是法治依赖型和合约依赖型经济。看似简单的交易行为背后,离不开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和复杂的体系支持。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是现代商业文明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施,而电子商务由于其交易活动的跨时空特征,以及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对于交易信用保障具有更强的依赖性。
为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认真总结我国电子商务诚信建设的现状、经验、问题和趋势,促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及网络社会诚信发展。为此,人大国发院与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联合开展了“中国电子商务诚信发展报告”的课题研究。
《中国电子商务诚信发展报告》首先总结了我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一是政府层面,多措并举推进诚信建设。
新一届中央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都将诚信建设列入重要议程,并对落实推进诚信建设作出明确部署。
诚信建设法律法规日臻齐备。截至目前,我国已出台电子商务法律1部,行政法规9部,部门规章206个,团体规定和行业规定20个。其中涉及电子商务诚信的法律1部,行政法规4部,部门规章40个,团体规定1个。
严厉打击失信背信行为。近年来,中央部委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省地市强化区域间合作,政府企业一起联手,组织开展了各级各类打击失信背信行为的专项行动,有效起到了震慑和遏制效果,有力地净化了电商行业环境。
二是平台层面,主动发力构建诚信体系。
在平台企业内部诚信治理方面,各大平台都有自己的一些特色做法:有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搭建信用评价和管理体系;有的将失信商家和企业进行公示,提供检索查询服务;有的针对“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精准打击,加强用户隐私保护技术应用;有的探索以平台自身信用补偿和管理商户信用,构建平台信用奖惩机制。
在电商平台之间的诚信联盟方面,主要有:2016年3月京东、苏宁易购等发起的《电商企业诚信经营倡议书》;2017年2月京东、腾讯、百度等与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共同发起的“阳光诚信联盟”;2017年8月阿里巴巴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共同打造的全球跨境电商“大数据海外商品溯源验证体系”,等等。
三是社会层面,各方共同参与维护电子商务诚信环境。
高校院所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咨询,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以及消费者的投诉维权,都是推动诚信体系建设、维护良好诚信环境的重要力量。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在规范行业自律管理、推动行业信用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组织电商企业代表签署的《电子商务诚信公约》,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组织主要平台企业签署的《电子商务诚信商家承诺书》,都在业内产生了重要影响力,共同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司法兜底的行业诚信生态体系。
报告还阐述了我国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一是从电子商务投诉的业态领域分布看。
2018年上半年,投诉量居前五位的是:国内网购、占比60.6%,网络订餐、占比10.6%,跨境网购、占比7%,网络支付、占比5.9%,在线旅游、占比5.2%。值得注意的是,P2P网贷、网络传销方面的投诉虽然绝对占比不高,但由于其集中于少数地域和特定平台,及其恶意欺诈和涉众特征,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应予高度重视。
二是从电子商务投诉的热点问题分布看。
前五位依次为退款问题(15.34%)、商品质量(7.90%)、发货问题(6.61%)、网络欺诈(6.59%)和霸王条款(4.42%)。另外应该看到,包括网络欺诈、网络售假、虚假促销、信息泄露等在内的恶性失信行为仍占有相当比重。此外,退店保证金不退还、冻结商家资金、恶意罚款等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也较突出。
三是从电子商务主要流程环节存在问题看。
展示环节主要存在问题包括:货不对板和以假乱真、先提价再打折、刷单炒信、电商专供、0元购等。
交易环节主要存在问题包括:大数据杀熟、默认勾选、薅羊毛、消费返现等。
售后环节主要存在问题包括:快递物流失信、客服服务落实难、隐私保护不力、职业差评师等。
总体来看,电子商务中的不诚信行为往往边界模糊,不少现象游走在违法或违背道德伦理之间,相关法律法规缺少准确对应的规制条款,而道德约束的力度又不够。因此,上述这些问题远未穷尽电子商务行业中的全部不诚信行为,并且失信行为模式还在不断的变换和翻新,这些都是对行业和业者的长期挑战。
最后,报告给出了加强我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是健全完善诚信文化体系。
诚信建设具有双重属性,它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现代商业文明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
从精神文明视角看。政府、企业、社会都应积极探索诚信宣传的有效形式,加大诚信文化导入力度,让诚信进入我们的血液,变成每个人的伦理规范和自觉遵循,最终转化成内在民族性格和公民道德信念。
从商业文明角度看。诚信建设是一整套的制度保障和体系支撑,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标准和机制,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网络,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构建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引导全社会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
发挥政府的牵头主导作用,组建以电子商务为监管对象的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和监管办公室;完善主体认证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实名认证机制;加强计算机信用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对电子商务平台的人工随机抽检;严格落实《电子商务法》的禁止性规定,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探索电子商务诉讼案件司法集中管辖制度,依法惩处失信背信行为,切实提高失信行为的违法成本。
三是推动网络诚信治理的技术创新。
以信用技术进步来防范和阻断失信行为对技术的滥用。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信用监管,不断创新和丰富技术应用场景,无疑是网络诚信建设的一个重要方向。
四是强化平台自身诚信建设。
首先,要明确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平台企业应自觉承担起主体责任,引导相关各方规范行为、诚实守信。
其次,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征信和评级业务体系。做好制度顶层设计,集成平台交易数据、商户信用数据、政府监管数据和公共网络平台数据,探索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鼓励发展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
三是强化诚信信息的应用。进一步健全诚信公示制度,完善守信和失信行为奖惩机制,畅通电子商务诚信监督渠道。
国无信不威,商无信不立。报告呼吁:希望通过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不断提升行业诚信水平,降低交易成本,改进交易效率,推动电子商务行业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