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法治化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8-11-022018年10月2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主办、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承办的“志愿服务法治化研讨会”顺利召开。
来自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研究会、北京市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中共中央党校、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河北经贸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上海市志趣公益基金会、保定市爱心敬老协会等单位的二十余名专家、学者参加。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杨震主持开幕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和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谭建光副会长分别致辞,预祝研讨会顺利举行,开幕式还宣读了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严金明执行院长和社会转型与法治研究中心冯玉军主任的书面致辞。
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研究会专家、河北经贸大学王莹教授主持第一单元。围绕着“走向法治的中国特色志愿服务发展”的主题,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研究会副会长谭建光,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敬波教授,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党总支书记、法律系主任毕雁英教授,上海市志趣公益基金会张俊虎秘书长分别作了主题报告。谭建光以广东省的实践探索为样本,介绍了不同阶段中志愿服务法律与政策的互动关系。王敬波对志愿服务事业的信息公开进行了探讨,并就公开事项、体系进行了构想。毕雁英从中国社会传统文化的背景下,特别提出志愿服务在中西语境下的差异。张俊虎通过志愿服务事业的数据统计,指出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志愿服务需要同落后的志愿服务供给之间的矛盾。北京市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梁绿琦教授。梁绿琦认为上述报告既具有理论深度,又结合中国国情,有助于推进志愿服务立法,并认为应当将促进志愿服务发展作为志愿服务立法的原则。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院长张强教授主持第二单元。围绕着“中国志愿服务实践中的突出法律问题”的主题,北京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曹仕涛副秘书长、保定爱心敬老协会张平会长分别作了主题报告。曹仕涛对北京市近年来志愿服务事业立法进程和制度体系进行了介绍。张平就保定爱心敬老协会与河北省志愿服务的经验进行了介绍。河北经贸大学王莹教授和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许莲丽副教授分别对报告进行了评议。王莹指出下一步的立法要考虑志愿者的培训问题和明确志愿组织的管理责任。许莲丽对上午的报告和评议进行了回顾,提出什么是对志愿服务领域进行法学研究的切入点这一问题;并认为志愿服务的实践问题不是立法资源的问题,而是执法问题。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谭建光副会长主持第三单元。围绕着“中国特色志愿服务法治理论发展”的主题,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张强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分别作了主题报告。张强在报告中就法律工具的功能定位、志愿服务的边界、立法者与政策制定者的关系、志愿服务的评估等提出了疑问。湛中乐结合具体个案认为志愿服务能够增加个人的社会认同感,并认为行政立法不足以关切志愿服务的全方位问题,制定专门立法确有必要。莫于川回顾了《志愿服务条例》的制定历程,并在新时代国家机构改革的背景下讨论了志愿服务组织的异化风险,他还对志愿服务立法进行了展望。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主任、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丁元竹教授对报告进行了评议,他认为志愿服务立法应当为志愿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并从习惯这一文化角度提出志愿服务的动机问题。
讨论过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对今天的研讨会进行了总结,他对参会的各位嘉宾表示再次感谢,并呼吁应当制定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以健全和完善新时代中国志愿服法治体系。志愿服务法治化研讨会圆满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