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困难、条件和措施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
发布时间:2017-12-0112月1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主办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困难、条件和措施研讨会”在国学院123圆桌会议室召开。研讨会汇聚了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的多位专家学者,就统筹全国养老保险的必要性、面临的困境和路径设计,展开深入研讨和交流。
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赵忠教授主持了本次会议,他指出,十九大报告将“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目标,而具体如何统筹,要克服什么样的困难是一个具有重要学术意义和政策意义的题目。赵忠教授介绍了本次参会的嘉宾,和会议的主要流程,并邀请三位主讲嘉宾依次发表主题演讲。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韩克庆教授发表《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的困难与出路》主题演讲。韩教授首先介绍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历史沿革,在经历了建国初期劳动保险工会管理全国统筹阶段、社会统筹改革试点阶段两个阶段,我国确立了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韩教授指出,从2009年到2016年,除了黑龙江省,全国几乎所有省市的基金都能维持稳定的自我运转,不存在资金平衡方面的障碍。
他认为实行全国统筹主要面临三个制度困境:第一,制度惯性。韩教授从四个维度测量得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总体不平衡的结论;此外,经济落后地区相较于经济发达地区缴费率反而更高;各地区保险征收方式五花八门,统筹层次总体偏低,都成为影响全国统筹的制度惯性。第二,地方保护。一些地方长期积累了大量的保险基金,这笔钱可以用于地方经济发展和化解社会矛盾,因此他们不愿意将这笔钱用于调剂全国基金。第三,部门利益。包括人财物事的控制、政策制定的控制和政绩观的考虑。
目前学界和政策界主要有三种解决全国统筹困境的路径,分别为从市级统筹逐步过渡到全国统筹的渐进方案、实行中央调剂金的过渡方案,和“一步到位”的基金方案。韩教授认为全国统筹不单是理论问题、技术问题,更是决心问题和执政理念与能力问题。最后,韩教授提出,实行全国统筹,对整个社会保障带来什么影响,以及如何进行合理的在分配预算,值得进一步交流和思考。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教授发表《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域公平性思考》主题演讲。郑教授主要从区域维度来探讨养老保险的公平性问题。郑教授通过计算我国不同省份的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内部收益率、参保价值比、平均回收期与期望余命之差四个指标,得出基本结论:我国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在地区之间存在明显差异,东部较发达地区养老保险待遇较高,而中西部地区相对较低。制度的不公平,应当通过全国统筹加以调节。
郑教授指出,目前还无法回答怎么搞全国统筹的问题,但从可行性方面来看,中央调剂金是最有可能采用的方法。它虽然没有一步到位那么彻底,但是可以缓解中央财政的压力,责任还是在地方。郑教授强调,尽管全国统筹是必要的,但是全国统筹解决不了我国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问题,这个问题主要是代际不公平问题,因此还需要很多其它的综合措施才能解决。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研究员发表了《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改革思路》主题演讲。房研究员认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至今无法解决背后的主要矛盾在与:第一,养老保险政策先天不足、路径依赖问题。第二,二元经济结构和财政“分灶吃饭”问题非常突出。第三,“统账结合”制度本身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个人账户的问题。针对现行的解决全国统筹的路径方法,房研究员认为一步到位的做法不具备可行性也很难实行,而中央调剂金作为一种过渡性政策,不能解决根本矛盾。房研究员在介绍美国、德国、瑞典养老金改革的基础上,提出比较理想化的结构性改革思路,主张改革统账结合的部分,在社会统筹部分建立定比例的社会养老金,不与地方收入挂钩;个人账户部分主张增加其激励性。另一个思路,是改革社会统筹部分,使缴费与整个职业生涯期间的缴费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多缴多得,鼓励大家通过延迟退休得到更多的养老金奖励。
在圆桌讨论环节,各位专家学者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观点并进行了适当的讨论。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潘锦棠教授表示,全国统筹的目的就是要调动资金存量调节缺口,仅靠财政补贴弥补部分省份的养老保险资金缺口会造成中央财政压力过大,且难以保证公平性。就黑龙江和广东目前的状况而言,广东省目前的优势是由于产业结构变化带动发展而带来的,而事实上在上世纪黑龙江的工业发达为养老保险做出了很大贡献,从长远考虑,未来可能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各地的格局会发生对调。因此从全国整体的角度来看,广东的资金是有必要匀到黑龙江的。从理论上来说,广东省是没有权利擅自调低费率的,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费率缴费,结余下来的资金所有权归属全国而不属于广东省,国家可以调动这笔资金。另外,全国统筹后要保证养老金可持续,就必须降低替代率、提高缴费率,需要国家、企业、个人共同承担,必须根据客观情况决定,这是生活在这个时代不得不接受的解决办法。养老保险体制现在依然处在过渡期,社会保险费率不能降,必须先解决养老保险内部的众多复杂问题,从名义转型实现实际转型后,再来探讨降低费率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仇雨临教授作为长期研究社会保障特别是医疗保险领域的专家,对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问题也有一些自己的观点。首先她提出对现在突出强调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这样一项政策的疑惑,地区不公平、养老金缺口、养老金制度的流动性风险这些问题和全国统筹存在关系,但是否实现全国统筹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其次,养老金在实际上的省级统筹都未实现的情况下,是否有基础和条件跨越阶段直接实现全国统筹,仇教授对此存疑。另外,仇教授提出了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些基本问题,如非正规就业人群的参保问题、养老保险缴费机制不实的问题、历史债务问题、转移接续问题等等,这些制度设计上的基础性问题已经延续了二十多年,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她表示,在解决养老金制度问题的时候,需要分清基础性问题和递进性问题及其迫切性,有选择性地先解决基本问题再考虑更深一步的发展。养老金全国统筹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在进行方案设计时必须要权衡其同时带来的收益和损失,考虑多重因素的影响。最后仇教授提出自己关于养老保险改革设计的想法,即以中央财政补贴设置为基础性的国民年金,地方政府补充,央地责任分担作为养老金体系的一支柱。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郭瑜副教授认为,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战略计划,人社部提出的围绕全国统筹的三方面规划,即实现中央调剂金的制度、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划拨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无论从提法还是做法来说都是部门利益的共识,同时体现了地方利益的博弈和平衡,相对易于实现。其次,在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短期长期利益平衡、理想与现实协调的问题,因此,渐进策略和迂回路线比较容易实现,但在过程中很可能形成一些思维定势,比如可能以中央调剂金的概念代指了全国统筹,把现今渐进阶段性成果变成一个永久制度惯性。另外,郭瑜副教授表示,从现实路线来看,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也不是一个单一概念,不是为了平衡地方的盈亏,其实是综合宏观的概念和目标。应该从劳动力市场角度去考虑,除了地方基金结余的平衡协调之外,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另一重要目的是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帮助劳动力市场发展,需要把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提到战略地位上谈,借助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东风,落实解决转移接续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劳动经济系王非老师对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问题也表达了自己的困惑,他认为,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基本面,就有相应的制度设计。就中国区域间经济总量与人均层面的差距都比较大的经济基础之上,是否适合去塑造一个全国统筹非常公平的社会保障分配制度?全国统筹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保证公平性,在经济基础的层面上,劳动力如果不受任何障碍而自由流动,最终就能趋近于人均收入均等化,而真正实现经济基础上完全公平的状态。但就现有的政策制度而言,在经济基础公平性的达成和实现上,还存在着很多障碍和壁垒。因此从现实的情况来看,要求在上层建筑上实现公平性并非合情合理的。王非老师表示,解决中国省份之间的人均收入不平衡和塑造一个能够稳定运行的全国统筹制度都是很难解决的问题,如果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角度思考,就需要通过各个方面的措施来缩短区域之间人均层面上的收入或财富的差距,才能减小在顶层的制度设计方面的各种阻力。
房连泉研究员针对仇雨临教授和王非老师关于实现全国统筹的困惑进行了一定的回应,他认为,社会保险的全国统筹在世界国家中都是统一趋势,而在中国,“中央补地方”的做法是调动地方积极性,促进地方统筹,扩大社保覆盖面的政策设计,有其历史性问题,符合中国国情。但与此同时带来了地区性失衡的问题,短期之内只能依靠中央财政解决,由此引发全国公平性问题。养老金的公平性制度试图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再分配和个人收入储蓄混合在一起,这在中国国情下难以实现。房研究员认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转移接续的难点不在于信息技术手段上,而在于各地的政策制度不统一,难以实现有效衔接。
郑伟教授认为,养老保险要实现全国统筹确实面临着很多未解决的问题。比如,费基不实的问题在于各地在决定缴费基数时有着非常大的自由度;遵规守矩与钻政策空子的人之间的在制度中的利益得失不平衡;以及征缴体系如何进行改革,包括征收主体、税与费等方面的问题。
韩克庆教授坚持,全国统筹是必要的,至少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省级统筹,做好统一制度、统一费率、统一机构、统一支付方法,但统筹过程中的央地博弈无法回避,是必须解决好的。
赵忠教授提到,我们在提出解决方案之前,首先得搞清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内容是什么。其次,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和人口结构的差异,养老保险在不同区域、不同人群之间存在着不公平的情况,进行全国统筹是减少不公平的必要举措。再者,目前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养老金制度改革应当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配套,促进全国范围内劳动力、资本和生产要素的流动,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另外,要发展好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从更根本的角度解决公平问题,多缴多得,充实个人账户。赵教授提出制度改革的思路,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部分,由中央负责统筹,社保机构负责征收;费改税部分,由国税部门征收。经办机构相对分离,做到社保和税务部门各司其职。
各位老师在个人依次发言结束后,展开了一番热烈的讨论与交流,并针对与会者提出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流动人口的制度参与差异及接续问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难点、个人账户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与讨论。本次研讨会增进了各位专家学者之间的思想碰撞和学术交流,使与会者对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过程中的条件、困难、改革路径等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