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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报]许勤华:中国在国际能源治理中的作用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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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以来,全球经济发生新的变化,使得能源转型呈现加速态势:其一,全球油气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引发了各国对于传统能源供应安全的广泛担忧,争取“能源自主”的声音明显上升。其二,来自自然界的新冠病毒和频发的极端气候现象让气候问题更加严峻,各国对于气候问题的关注上升到前所未有高度,争相提出“碳中和”时间表,主动推动能源转型。其三,新冠疫情重创了全球经济,各国普遍选择通过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大规模投资手段来提振经济,发展可再生能源、实现能源转型成为各国共同的选择。能源转型已经成为全球新冠疫情爆发后,当今世界最突出的大趋势之一。

中国是一个后发国家,很长一段时间里在全球能源格局中地位相对次要,也在全球能源治理中相对缺位。但在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中国在全球能源格局中地位不断上升,成为全球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原油和天然气进口国,中国已经成为全球能源格局中最为重要的板块之一。另一方面,中国也是全球能源转型最积极的推动者。早在2016年,中国就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也是全球页岩油气储量最丰富的国家。中国将市场与政策手段结合,将能源技术与电力技术、信息技术等结合,有力推动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让中国在全球能源转型的诸多领域处在世界领先地位。

中国在全球能源格局中至关重要的地位为中国带来了雄厚的能源实力,为中国将能源实力转换为能源权力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国开始构建本国的全球能源战略,也让中国成为全球能源治理更加积极的参与者。一方面,中国积极拓展与已有机制的合作,如与IEA、国际能源论坛等专门性能源治理机制建立伙伴或联盟关系,积极参与G20、亚太经合组织、东盟等区域性、综合性国际机制的能源治理议程,推动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改革。另一方面,通过创建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和GEIDCO为代表的一系列新的国际机制,中国也在积极为全球能源治理贡献“中国方案”,提供新的全球能源治理公共产品,并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

“国际能源治理”的要素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国际能源治理的价值观,即在全球范围内所要达到的治理能源事务的理想目标,这个目标一般是超越国家、种族、宗教、意识形态、经济发展水平之上的。如,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推出的“低碳城镇”和“智能能源小区”等能源发展新概念;二是国际能源治理的规则,包括用以调节国际能源关系和规范国际能源秩序的所有跨国性的原则、规范、标准、政策、协议和程序等。如,能源宪章对过境能源运输的一些规范性要求;三是国际能源治理的主体,即制定和实施全球规则的组织机构主要有两类,分别为“各国政府、政府部门及亚国家的政府当局”和“各类政府间和非政府间国际能源组织”,后者如国际能源机构、欧佩克、世界能源理事会、能源宪章和国际能源论坛等;四是国际能源治理的合作机制,包括全球性的和地区性的,如联合国、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东盟+3、上海合作组织、中亚区域能源、大湄公河次区域、东北亚等能源工作组等;五是国际能源治理的经济协调手段,即能源现货市场和能源期货市场。

在全球化背景下,任何一个国家不能单独保障自己的能源安全,必须通过有效的国际合作来保障本国的国家能源安全,这就要求中国积极参与双边、多边的国际能源合作。中国作为世界能源需求大国,需要与国际社会展开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能源治理不仅可以保证充足的外部能源供应,也有助于中国国内能源问题的解决。迄今为止,中国在积极参与国际能源治理过程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

中国坚持“睦邻、安邻、富邻”政策,与对中国能源安全居于重大影响的周边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不断深化。世界主要能源资源国家多属发展中国家,与中国国家关系相对友好。中国对能源资源丰富而经济发展滞后国家的道义支持和经济援助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为中国与其开展能源必须要的政治基础。部分资源国存在借助中国的影响缓解来自西方国家“民主”、“良政”压力的需求,希望与中国发展能源你关系。中国既是需求旺盛的能源大市场,又是能源生产大国,特别是丰富的煤炭储量及其较强的开发出口能力,成为中国对国际能源秩序施加影响、参与国际能源治理的重要杠杆。中国还是核大国,有条件在一些大国推动的“国际铀浓缩中心”、“铀银行”的形成中扮演重要角色。中国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同属能源消费国,在维护国际能源市场稳定问题上存在共同利益和合作空间。中国能源企业的经营水平不断提高,“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取得了重要进展、积累了一定经验,比较优势逐步增大。上述因素使中国在国际能源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不断增大,国际能源秩序有望朝着于中国有利的方向变化。

面对诸如能源安全、环境保护、气候变暖这些全人类共同的挑战时,中国必须参与到国际能源治理的体制框架中,必须争夺能源制度设计与能源规则运行话语权。世界进入了非对抗的竞合时代时,对制度设计与规则运行话语权的掌控程度是一个国家参与和影响国际竞争与治理能力的有效试金石。中国对待国际能源治理的基本方针应确定为:融入、利用与改造相结合,在融入的同时利用、在利用的同时改造,积极而又稳妥地推动新的国际能源秩序的形成。“融入”即加入其中,与其融入为一体。这在任何国际机制中都是后到者、势弱者不得已而又相对明智的选择。只有现行融入,才能了解、熟悉现有国际能源游戏规则及国际能源秩序行为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使之服务于中国的能源利益,才能避免或者减少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和恶性竞争,才能树立“负责任大国”的形象。要“融入”,必须广泛参与各种国际能源活动,努力发展各种国际能源关系,积极而又审慎地加入现有国际能源治理合作机制。

“利用”是融入的目的,是现阶段中国争取“有所作为”的主要着力方向。只有有效利用现行国际能源秩序,才能维护中国国际能源利益。要“利用”,必须加强对各种国际能源关系及国际能源规则的调研,找准中国国家利益与现行国际能源秩序的接轨点,妥善运筹各种国际关系,充分调动于中国有利的各种国际因素。“改造”是中国在国际能源治理的长期任务。只有从根本上改变不公平、不合理的国际能源秩序,中国的国际能源利益才能得到保证。基于中国能源安全与发展的中长期需要及中国新能源安全观的要求,中国在此问题上的努力方向应是推动“合理、和谐、共赢、稳定”的国际能源秩序的形成。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副院长兼欧亚院执行院长、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原文发表于《中国石油报》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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