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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报]黄石松:应对人口老龄化,如何找准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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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从2000年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2019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54亿,占全部人口的18.1%。“十四五”时期,我国人口队列还将出现更替,上世纪60年代出生的人群开始步入老年阶段,既是独生子女的父母,又经历了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对健康安全、精神文化、社会参与、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需求增加,且不同群体之间需求的多元化、多样化、异质性特征明显。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明确推动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优化城镇化的空间布局、推动全民友好环境的建设,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现代化。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规划》从聚焦财富积累、人口均衡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任务目标、政策措施,给出了时间表、路线图。

从经济发展角度看。经济增长乏力,国家财政收入、企业盈利能力、个人就业机会和收入都会受到冲击,对养老、健康、安全、可持续保障的能力都会带来影响。人口老龄化加速导致的刚性支出增长与经济增长、财政增收下行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群体差距进一步凸显。与此同时,世界各国应对危机采取增发货币等方式,将进一步带来财富的集中,受疫情冲击最严重的是中小企业,货币增发带来通货膨胀,受影响最大的仍然是中小企业。

从社会转型角度看。要注意防止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转化,防止经济压力向社会压力转化,防止家庭代际矛盾向社会矛盾的演变。社会矛盾主要存在于“一老一小”的养老、托幼、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中的结构性矛盾。包括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阶层)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原因主要在于,基本保障制度的“多轨制”,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公共服务价格和补贴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的结构性失衡。

此外,退休老年人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后,社保金由社保卡直接发放,看病由医保直接结算,但老年人生活在社区,却并没有与社区建立制度性的必然联系;在城镇化进程中,随子女迁到城市的老年人,由于生活环境、朋友圈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加上现行的老年人福利政策都是针对户籍人群的,所以难以融入在地,游离于社会治理之外。

完善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领导。上升为国家战略,就不是一般的政策落实,也不是一般的规划推进,就有必要构建党中央统一领导、更高层次的领导体制。比如,适时成立中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领导小组,或者中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委员会。与此同时,强化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法制化,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比如,进一步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重新定义老年人和老龄化,保障信息化时代老年人的新型权益,避免形成数字鸿沟等。

改革资源的配置方式。首先,要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发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养老服务主要是从供给侧发力,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比如,增加养老设施、推进适老化环境改造,等等。今后,应该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发力,这也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明确要求。其次,要从都市圈协同发展来统筹公共服务资源。比如,北京的养老问题要跳出北京,从京津冀来统筹;同样,上海的养老问题也必须从长三角来配置资源。再次,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市民化过程中一定要避免政策上遗弃随迁的“一老一小”。现在各地都在“抢人”,但抢的是就业人口、高端人才,对随迁的“一老一小”的政策尚有缺失。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后,老龄办和老龄协会转隶到卫健委,以卫健委为主导的老龄委统筹协调机制、以民政部牵头的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在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国家战略的全面落实、落地、落细,需要破解“最后一公里”的体制机制障碍。

完善社会参与方式。有必要对涉及老幼的社会组织改革进行全面总结梳理,针对新问题、新情况给予合理的制度设计,重点完善养老服务行业诚信自律机制。适应新时代老年人群对文化精神、社会参与、自我实现的快速增长需求,重点从老年人新型权益保障角度,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老年人的有序社会参与。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老龄产业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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