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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构建“以家庭为中心”的城市治理新格局——访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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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也是城市治理的重要一环。当前,很多城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都能在家庭建设中找到答案,这要求我们重新认识家庭与城市治理的关系,在城市治理中纳入更多支持家庭整体发展的理念与举措。那么,构建“以家庭为中心”的城市治理有哪些重要意义?如何找到家庭建设和城市治理间的交叉点?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就此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也是城市治理的重要一环。当前,很多城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都与对家庭的忽视密切相关,这要求我们重新认识家庭与城市治理的关系,在城市治理中纳入更多支持家庭整体发展的理念与举措。

家庭是城市治理的重要一环

记者:在目前的城市治理中,存在着哪些和家庭相关的问题?

马亮:在城市治理普遍存在的问题中,很多现象都是因为对家庭的忽视或去家庭化而引发的。比如,家庭-工作失衡、家庭碎片化、家庭陪伴缺失、家庭概念淡化等,这些相互交织的问题加大了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与城市的差异。城市在对每个居民进行管理、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都将其视为原子化的个体,而对其背后的家庭、家庭成员、家庭关系缺少必要的关照。这必然会导致这些城市出现“问题”。

记者:我们应如何重新认识家庭在城市治理中的重要意义?

马亮:对于家庭的认识,可以从技术理性和价值理性两个角度来看。以往,我们可能会着重从技术理性来思考家庭的作用,技术理性把家庭视为生产和再生产的基本单位。在这一视角下,家庭的经济功能被放大,而其他功能并未得到重视。家庭为社会输出劳动力、为市场提供消费力,这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下对家庭的核心定位。

现在,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是有家庭的人民,而不是一个个孤立的个体,因而我们要更多考虑如何在价值理性的层面,使家庭本身成为城市治理的目标,而不是城市治理的手段。因此,一系列政策和治理手段都需要围绕治理观念的转变进行转型。

我国从古至今都非常强调家国文化,家户作为一个最小的国家治理单元长期受到关注。但在家庭中不只是血缘关系、物理空间,或基本的生产单位、经济单位,而应是上述多重维度的叠加与互嵌。这就要求我们综合考虑家庭的“立方体”如何承载情感及其他更多方面的不同需要,以及如何让家庭的不同维度聚合在一起。

记者:您认为建设一个家庭友好型的城市,应有哪些评价标准?

马亮:过去我们对城市的评价都是从单个市民的诉求出发的,这包括其在教育、健康、就业、收入、住房、养老等方面的需求。未来对家庭友好型城市的评价,则应凸显家庭的中心性,评价城市在维系家庭关系和维持家庭运转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通过评价和排名的“指挥棒”来推动城市管理部门更加关注家庭本位的政策。

目前已经有一些城市提出了一系列值得关注的评价指标,也是以往城市治理评价中很少考虑到的,包括夫妻两地分居比例、未成年子女留守比例、0~3岁幼儿入托率、隔代抚养比例、陪产假与育儿假的时长与条件等。这些指标反映了一个城市是不是围绕家庭进行运转和治理,能够推动城市更加关注以家庭为中心的治理创新,建议纳入城市治理评价体系中。

如何推动以家庭为中心的城市治理?

记者:对于推动“以家庭为中心”的城市治理,您有哪些建议?

马亮:其实,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对照物:在单位大院时代的城市中,单位包办了家庭的一切,家庭的所有社会需要,从幼儿园、学校到医院、养老院,单位都可以提供。不过,这样的格局也带来了排斥和封闭,使得单位制缺乏可持续性,也使后大院时代的城市治理面临新的挑战,以至于彻底被取消。

但上述模式可以让我们重新思考如何回归以家庭为中心的城市治理。基于此,我提出了“宜‘家’”这一概念。所谓的宜业、宜居、宜商、宜学等概念,归根到底要落到“宜‘家’”上,家庭生活不应只是工作的一个场景或出发点,也不只是为了单纯的居住,而是包含了家庭各个方面需求触角的伸展。因此,当今城市规划理念的转型,包括对商业综合体、城市功能分区的新理解,都应体现对家庭需求的集中契合,对家庭团圆及家庭功能发挥的全面促进。

记者:您认为,当前有哪些值得推广的、以家庭为中心的城市治理实践案例?

马亮:要将家庭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就应特别关注家庭中相关成员的联系和纽带,比如夫妻关系、子女养育、老人赡养等问题,让家庭联系得到巩固和提升。比如,在信息技术应用中的信息无障碍建设,能够让老年人适应信息社会发展;很多地区户籍政策的放宽,使打工者也可以获得户籍和住房。

此外,在街区层面上,还可以考虑让老年人和幼儿同处一处的空间设计,将养老院与幼儿园进行物理的互嵌、功能的组合,也体现了不同代际、不同职业、不同理念的共存和共生。类似地,创造公共空间,让年轻人和老年人可以进行代际互动,也有利于以家庭为中心的城市治理观念落地。

目前,北京市学院路街道打造的石油共生大院就是一种类似的模式创新,现在它正在进行试运营。石油共生大院提供了一个街区公共空间,使家庭找到了全面解决各类需求的平台;更为重要的是,石油共生大院引入了第三方社会组织,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这能够保证其运营是以公益为目的,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

记者:您认为,推动以家庭为中心的城市治理,在政策层面,还应有哪些举措?

马亮:推动以家庭为中心的城市治理,有一些政策措施需要得到考虑。例如,带薪产假的延长、托儿所市场准入和政府补助、个人所得税的家庭扣除范围扩展、养老院的市场准入与政府补助等。

比如,北京市对其推行的小客车“摇号”政策进行改革,提出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摇号,这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充分考虑到了以家庭为中心的福利政策;再如,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要能够让一个人可以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办理落户手续,也将有助于推进家庭的发展。

总而言之,每一个城市的发展都离不开家庭,城市治理需回归家庭,国家政策需以家庭为落脚点,充分认识到城市是由一个个有血有肉的家庭组成的,城市应是家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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