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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刘元春解读为什么是“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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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春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GDP增长目标为6%以上。这是在去年2.3%经济增速基础上,在疫情还没有完全消退以及中国经济还没有完全复苏的情况下所制定的一个宏观调控目标。这个调控目标体现了几点:第一是底线原则,“6%以上”是维持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常态运行,把好基本盘的基本增长速度。同时,它也体现出系统性原则。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维持在6%以上的状态下,才可能保证一些基本的参数,比如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能够达到5%-7%,企业利润同比增速可能达到8%-9%,政府财政收入也能够达到7%~8%这样的水平。这个水平是能够保证我们各个市场主体相对平稳健康运转的数据,也是我们开好头、起好步的一个很重要的、扎实的数据。因此,我们不要简单地理解GDP这个参数,它蕴含了一系列的系统性信号。

第二个很重要的一点是,为什么要定“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的目标,而不是一个确定的参数,原因在于我们今年依然面临着很多的不确定性,以及目前整个经济增长复苏的基础不扎实,因此也不易给出过于确切的数据。

第三,现在要按照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来进行中国经济的整体布局,因此我们就不能够简单地按照经济单一指标来宏观治理,必须要给予其他宏观治理目标一个很好的空间,比如在控风险、促改革、在战略布局上面要有空间,这样才能够使我们有更多的力量,通过创新、改革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所以设定GDP增长目标的底线是为了经济高质量、多元化发展目标更好达成。

第四,今年GDP增长目标设定为6%以上,很重要的一点是与明年能很好地衔接。这样我们的整个经济调控就有保有压,能够具有连续性和可控性,能够按照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来进行布局。

原文链接:http://www.xinhuanet.com/comments/2021-03/09/c_11271907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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